第257章 一举两得(1 / 2)

韩警官 卓牧闲 1268 字 15天前

在职培训,不是正式调动,只是培训时间长一点。

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培训费由原单位承担,人事关系在原单位,职务不变,工资正常发放,暑假寒假回原单位正常工作,相当于“委培”。

换言之,韩博未来两年仍是思岗县公安局良庄分局局长。

现在的问题是市局在通知中居然要求“尽快移交工作”,而不是“尽快安排好工作”。并且第一份通知内容比较模糊,只是让两周之后去报到,没提借调多长时间。

上级借调,去就是了。

其实没这么简单,对一个干部而言,遇到调动必须要较真。不把情况搞清楚,没看见相应文件,不能一喊就走。

组织人事部门按人事管理制度办事,只认白纸黑字的档案文件。

如果手续不全,中间没衔接上,出现空档。现在没什么,再过几年,上级再颁布施行几个人事管理新政策,搞不好会稀里糊涂变成一个“临时工”。

政策变化太快,这种事不止一次发生过。

吉主任管人事的,小伙子又是“联系”过的老部下,自然要对他负责,指着通知说:“张局,对于借调,国家人事管理没有明文规定,主要取决于各单位的情况和规章制度。我们南港党政部门借调周期一般3个月,借调期满需要续借的可再延长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

借调期间,根据党组织管理规定,需要转关系的要转党员关系,工资和人事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单位。续借一般会有干部考察的内容,如果干的好,说不定能留下。现在这两份通知自相矛盾,我感觉应该打电话问问,把情况搞清楚。”

“自相矛盾?”

“公大是公大,管理干部学院是管理干部学院,不是一个单位。”

“管理学院不是公大的?”

张局是系统外调入的,跟省警校打过交道,公安部太遥远,局里没几个公大毕业生,对这些情况不了解。

事实上不光他,韩博同样一无所知。

吉主任坐下身,苦笑着解释道:“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是部里在人民警官大学设立的,公安人民大学和人民警官大学两码事。部里要借调小韩去公大当兼职教官,市局要送小韩去管理干部学院进修,要是借调时间长,党员关系怎么转,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去公大当教官,去警官大学当学员,不一个单位,市局到底怎么想的?”

张局意识到这事不太对劲,正准备打电话问问,市局孟副局长先打过来了。

“自林同志,有没有看到通知?”

“孟局,刚看到,只是有些地方不是很清楚,我正想给您打电话……”

“不清楚,自林同志,别跟我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