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无奈!(1 / 2)

韩警官 卓牧闲 1672 字 15天前

后来发生的事远不止分局同志介绍得这么轻描淡写。

丁国财死了,全镇都知道是陶玉玲毒死的,连陶玉玲自己都不止一次承认是她干的。杀人偿命,一个杀人犯不光没被枪毙,反而把她放了,甚至天天在眼前转。

南州市变成南州区,经济发展极快。

她由农民变成市民,她家由农村变成城乡结合部,政府征地有补偿,房子拆迁同样有补偿。

丁国财死了,她是当家人,尽管依然是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并没有被剥夺,各种补偿款拿几十万,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

既涉及到亲情又涉及到金钱,丁家人自然不答应,从南州找到南-港,从南-港找到江城,再从江城找到bj,一级一级上-访,说南州公安局(南州分局)包庇。

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公检法司、各级人大政协……只要能去的全去过,各种举报信、反应材料装起来有一编织袋。

三天两头有材料转过来,隔三差五有领导批示,村里、镇里和区里也很头疼,一有重要活动或上级检查就安排人去丁家盯着,苦口婆心做工作,让他们别着急再等等,让他们相信政府。

方方面面压力最终还是集中到分局,分局没办法,一扛不住就将陶玉玲关进看守所。

丁家人不答应,陶玉玲一样不答应。

一看见办案民警就声称她说得是气话,她一个女人,丁家人总欺负她,怎么怎么可怜,说几句气话又怎么了。

有证据你枪毙我,没证据你们凭什么抓人?

她有钱有娘家人帮着出主意,请律师,丁家人上-访她一样通过娘家亲戚和律师维权。公安机关不能知法犯法,各级信-访部门又转来一堆举报材料,上级又有批示,分局没办法,只能放人。

过去两年,就这么抓了放,放了再抓,既不符合法律法规又耽误工作,而且严重影响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形象。

搞清楚来龙去脉,“老帅”侧身问:“江明同志,你们是怎么看的?”

预审大队负责重大案件的预审工作,负责证据审核把关,江明大队长的意见非常重要。

上级过几天要来检查,这个案子在分局拖了两年,现在市局过问不能再拖,现在更不是和稀泥的时候。

他深吸一口气,直言不讳说:“报告各位领导,我们认真研究过案件材料,我们认为9.22案之所以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严重挫折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可以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办案质量较差的案件。

一方面,犯罪嫌疑人陶玉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一方面,由于当时的办案单位收集的证据不足,尤其直接认定犯罪的物证不足,从而无法将案件移送起诉。在办案过程中违反‘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受案当天,陶玉玲就全面供述其投毒杀人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当天还收集了十几份旁证材料。至此,侦查人员头脑中产生了此案已板上钉钉的思维定式,对其它证据,尤其是对可以直接认定犯罪事实的物证没有提取。”

今天不光要把这个案子了了,同样要总结教训,接下来要追究责任。

南州区政法高官兼公安局长腾宝进真是躺着中枪,案发时他是副区长,而且不是分管公安的副区长。

刑侦副局长和刑警大队长同样是这两年调任的,他们的前任被调离跟这个案子多少有一定关系。

案件拖而不决,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市局可不管他们是不是躺着中枪,责任虽然追究不到他们头上,但接下来的许多工作必须他们去做。如果工作没做到位,再搞出什么事,可就是他们的责任了。

总之,升官升出麻烦。

三人铁着脸一声不吭,坐在桌边一根接着一根抽闷烟。

韩博很同情他们的“遭遇”,再次拿起一叠嫌疑人的笔录材料一边看一边听江大队长总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