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1 / 2)

迟迟心动 九月鸢尾 3047 字 9天前

迷路?对啊,她好像不知道他的缺点就是不认路,不然他为什么非得天天开个导航闹自己。

“迟迟,你说我为什么要天天开导航。”

诶……宋迟暮惊讶的眨了眨眼睛,她好像从来没有把这个问题深入的想下去,这么说,不认路的是牧黎夜,而不是谢安辰。

“你是路痴?”宋迟暮一脸惊讶,得到牧黎夜目光里的肯定,这么说她突然想起那一晚在学校遇到他,明明是他和谢安辰先离开的书香巷,偏偏在宋清学校的小道上遇到他,现在看来,那时候是不是找不到教职工宿舍?也难怪牧黎夜没搬家之前一直和谢安辰一起回家。

想到这些,宋迟暮很不厚道的笑出了声音。

“哈哈哈,你的路痴很严重么?”宋迟暮一边揉着笑出来的眼泪,一边看着她,脑补一下面前优雅贵气的男人竟然是个不认路的路痴,要不要这么逗。

牧黎夜看着面前的小姑娘笑的前仰后合的,抬手碰了碰她的鼻尖:“严重,所以,你得给我一个能牵着你手的机会,到你心里的那条路,我很想去。”

到你心里的哪条路,我很想去。

通往她心里的那条路,会是他这辈子唯一记的无比清晰的路,他不可能忘记,也不会忘记。

※※※

那天以后,雪球一直没有回来,像是消失一样的,了无音讯。

牧黎夜在请了三天事假以后,终于还是回来酒店上班,苏秦不知道雪球丢了的事情,见到牧黎夜独自一人来上班,一脸好奇的问道:

“牧老师,雪球今天怎么没来啊?”

牧黎夜打开抽屉的动作有所停顿,沉默了片刻,他从抽屉里找出苏秦的准备好的下个月值班表,看了看宋迟暮的休息日期,在其中的某一天上画了个红色的记号,这才不急不慢的回答苏秦:

“嗯,它自己跑出去玩,迷路了,还没回来。”

苏秦隐隐觉得,牧黎夜今天兴致不高,在联想到最近的三天事假,苏秦明事理的没再多问,打开房门正要出去,刚好在门口遇到了抱着笔记本的宋迟暮:

“牧老师在里面么?”

苏秦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进去,宋迟暮马上进去,轻手轻脚的关上了房门。

“黎夜,我有点事情想和你说。”

看到牧黎夜停下手里的工作,宋迟暮这才笑嘻嘻的走过去,趁着办公室没人,不客气的拉了个椅子坐到他旁边

“这是《天赐》的新大纲,编辑大人你要不要看一下?”

似乎没预料到宋迟暮会突然交上这个惊喜,这两天两个人都没怎么联系,一是因为雪球丢失的事情让他的心情变得有些糟糕,他不想把这样糟糕的情绪带给她。二是因为最近从圣地酒店的总部接到了要出差一趟日本的任务,他还不知道怎么和她说这件事情。

牧黎夜看着眼里写满期待的小姑娘,接过去翻开,就像她二十四岁收到的那封信一样,熟悉到再熟悉不过的字迹,写的工整又规范,五年了,她的字迹竟然一点也没有变。

“细纲还在写,写完细纲就可以开始动笔了。”

“你推翻了男主角天赐的原人设?”

牧黎夜是看过第一版《天赐》的,宋迟暮现在交上去的大纲除了男主的外形人设没变,变得最多的大概就是男主角天赐的性格。原版天赐的性格比较温和,现在这一次大修以后,男主角彻底变成了冷血和没有痛觉神经的冷面君。宋迟暮写的玄幻小说都架构在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背景之下,她喜欢把自己每部小说里面的人物都串联起来,让他们都有些互动和关联。

天赐的性格比起当初被粉丝骂的头破血流的白树,好像更加的不讨喜了,宋迟暮决定这么写,还是想要挖掘出人性里最黑暗冷酷的一面。

“你不怕你的粉丝在来一次大爆炸?”

牧黎夜很满意她的大纲,对于牧黎夜来说,敢于提出大胆的人设和故事情节,正是宋迟暮小说里吸引人的闪光点,也是她的个人风格,她的决定他不会反对。

“当然怕,但是不能因为怕就不写啊。”宋迟暮将手放在桌子上,拖着自己的腮帮,喃喃的说:“其实这个灵感是在那天晚上,我看到你向李贺楠毫不犹豫的挥出去一个拳头,那时候脑海里灵感一现,就有了这个小灵感,然后这几天就琢磨来琢磨去的,就磨出来了……”

牧黎夜认真的听着她说话,小姑娘说起关于写文的话题,眼睛有神而精神奕奕,看的牧黎夜也格外的赏心悦目,她把她的理解和灵感来源一五一十的全部告诉他,说的十分详细。

牧黎夜抬手撩开她的刘海看了看,正在说话的宋迟暮停了下来,牧黎夜看她停止了说话,挑了挑眉:

“你继续说,我听着的。”

“嗯,你的看法呢?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嗯。”牧黎夜看着她额头上已经开始变浅的伤疤,可以开始贴药膏了:“我个人是比较喜欢这一版天赐的。”他漫不经心的说着,微微滑动了一下椅子,从第二层抽屉里找出一盒小药膏,拆了包装纸,掀开他的刘海,继续说道:“女主可以再可怜一点……”

他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和她说话,给她换药,可一旦关系不一样了,他靠近他时,心里的感觉早已不是当初那样的小心翼翼和尴尬万分,她打量着他说话时上下翻滚的喉结,还有刮得十分干净的胡子,一路看下去,就是从衬衣里露出来的,有些若隐若现的锁骨,他的锁骨十分漂亮,衬着这样的白净的脖颈更加的诱人,宋迟暮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就感觉到额头上的手指微微用力,药膏已经稳稳当当的贴到了她的额头上,被那双手指摸过的额头微微发烫,一连串的动作没有一点的多余,也没有什么顾忌,宋迟暮却因为他的顺理成章,扰乱了她脑子里想要说的话。

啊啊啊,该死,为什么要开小差啊,刚刚说到哪里了?

“女主前期一定要足够可怜,才能吊起小天使们的胃口。”

说完这一切,牧黎夜才发现,刚刚说的意犹未尽的小姑娘早就已经满脸通红,她盯着他看了许久,突然把头埋在了桌子上大叫:

“啊,你下次把衬衣纽扣扣好一点啊。”

为什么要那么大咧咧的敞开着,明明就是故意的。

牧黎夜看着埋在臂弯里露出来的通红的耳朵,突然笑了,他凑过去轻声问她:“为什么?”

又来,又来,每次都用这样刻意压低的嗓音问她,宋迟暮把脸埋在臂弯里别扭了许久,干脆抬起脸来,满脸通红的说:

“我喜欢你的锁骨,不行啊。”

宋迟暮以前总是觉得,那些爱情小说里女主角害羞的样子一定是夸张的写法。她的小说里也从未详细的描写过这些恋爱之后的心理活动,通常都是又虐又爱的,像是过山车一样。可是那时候,宋迟暮突然明白,原来恋爱的感觉,绝对比过山车还要爽,她此时的心情,是一直往上,往上,在往上,最后整个人都害羞的趴在桌子上,像是坠入了软绵绵的云朵里,刚刚就这么一时口快而厚脸皮的承认了喜欢他的锁骨,其实,何止是喜欢锁骨,一开始是嗓音,然后是手指,然后是鼻子,然后是锁骨,好像他整人,她都挺喜欢的。

只是,她不好意思像牧黎夜那样,淡定自若的说,我喜欢你。

这种话,想想都会觉得好别扭,要真的说出来,宋迟暮觉得,她会害羞的找个壳把自己掩盖起来的。

“行啊,我割下来给你啊。”牧黎夜看到满脸通红的姑娘,突然觉得她那种拼尽一切说实话的感觉可爱的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

嗯,像吃蛋糕一样的,先挑最好看的地方咬上一口,然后一口一口的全部吃掉。牧黎夜凑过去,小声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