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1 / 2)

吾家有福 花日绯 2177 字 7天前

赌坊那边脸色相当难看,别说三万两了,他们连三千两都拿不出来。这赌坊上头还有大老板,每日的盈余都要层层上交,三万两这么大的数目,抵得上他们赌坊一年的收益了,就是大老板出面,这钱也绝对不可能给的。

“老大,怎么办?”赌坊管事问掌柜。

掌柜的一记眼刀使过去,赌坊的打手们就开始赶人了。

那帮围着看热闹的赌客们很快被清理出门,看样子是铁了心要赖账!

唐安芙将字据收好,做好了干架的准备,谁知架还没开打,就听见从赌坊外头传来一道咋呼的声音:

“干什么干什么?开封府抓人,谁人敢拦?都给我让开!”

一听见这声音,唐安芙戒备的身形就松懈下来了。

只见康王殿下威风八面,领着上百开封府的兵丁闯入了天道赌坊,把这里面团团围住。

他们来了,唐安芙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之所以在这里跟他们费时间赌两把,完全就是为了等康王带援兵来。

她跟着常随来赌坊之前多留了个心眼儿,派人去康王府报了个信儿,说了唐安杰被困天道赌坊之事,康王和唐安杰交好,必然要来相救,可康王府没兵丁,像城中这种纠纷,要么是找五城,要么是找巡城,两处都找不到人对话,开封府就是最好的选择。

而康王齐昭的嫡亲兄长,寿王齐铭,如今就身兼开封府尹一职,康王去开封府,随便调百十来个兵来解燃眉之急还是能做到的。

有了开封府的兵,天道赌坊的管事和掌柜,有一个算一个,全都给押入了开封府大牢。

你问他们什么罪名。

当然是欠钱不还的罪名了!三万两的欠条可还在唐安芙身上躺着呢。

她当然知晓这些掌柜的和管事不过是帮人做事,真正收钱的另有其人,只要有这字据压在开封府,他们背后的大老板,无论如何也是要把这些人给弄出去的。

唐安芙进来这赌坊的时候就怀疑,这一切根本就是个圈套。

赌坊后头肯定有人,他们也定然知晓唐安杰和骆樊之的身份,明知他们的身份还敢动他们,若没有靠山,谁信?

有这些人在,顺藤摸瓜的摸上去,不就能知道是谁在陷害唐安杰和骆樊之了,说不定还有什么其他图谋。

**

康王带领着开封府的兵丁抓人,忙的不亦乐乎,押走犯人的时候还特意跟他们招了招手。

唐安芙一行站在街边,注意力放在谭一舟身上,说道:

“这位先生有点面熟,可是姓谭?”

“你认识家师?”

骆樊之小声问了一句。

他是个文弱书生,虽然是荣安郡王府的大公子,与唐家沾着亲,可骆樊之的气质外貌却与唐安芙他们完全不同。

倒不是说他容貌生的不好,相反骆樊之的容貌很好,非常清秀,与唐家的孩子有几分相似,只是他惯于低着头,默不作声,把存在感降到最低的畏缩样子,实在跟唐家恣意飞扬的气质不同。

“上个月我好像见过他。先生,您不是在古佛寺建那百米高塔吗?怎么会身陷赌坊?”唐安芙问。

今日之事,说到底就是谭一舟输了钱,让人把骆樊之喊过来还钱,骆樊之恰巧跟唐安杰在一起,于是唐安杰也一起过来了,两人这才一同陷在这里。

谭一舟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指了指骆樊之抱在手里的小包袱,粗声粗气道:

“把我银子还给我。”

骆樊之愣愣的没反应过来,谭一舟不耐烦的将小包袱夺了就走,谁知动作大了,包袱里掉下一根金条,唐安芙眼疾手快将之捡起,放在手中看了几眼,疑惑的说:

“咦,这是唐家的……”

她话音落下,唐安杰也凑过来看,只见那金条的右下角确实打着‘唐’的印记,而另一面,则是个‘囍’的印记,还有唐家的家徽,错不了。

这两个印记说明这金条是唐家办喜事的时候打造而成的,可怎么会在谭一舟手里。

谭一舟没说话,抢了唐安芙手里的金条转身就走。

他走之后,骆樊之才怯弱着声音告诉他们:

“师父好酒、好赌,有点银子就输在赌坊里了。”

唐安芙很是纳闷:“他不是江南最有名的工匠吗?我还以为是什么大师圣人,没想到竟是这般。”

她直接怀疑,这样的人,能设计出古佛寺的百米高塔吗?

骆樊之幽幽一叹。

唐安杰见他失落,搂过他肩膀说道:“表兄,你别总叹气,人会倒霉的。我看你那师父根本不像好人,你自己本身处境就不好,今后就别给他收拾烂摊子了。”

他越是这么说,骆樊之就越叹息的厉害。

唐安芙看着这个上一世拢共也没见几面的表兄,别看他现在蔫头巴脑的,谁能想到,荣安郡王府的爵位,最终是落在他身上的。

老荣安郡王两年前意外死了,骆樊之的父亲袭爵成了新的荣安郡王,然后同年便请封了继室所生次子为世子,弄得骆樊之这个大公子处境越发尴尬。

可谁想到,荣安郡王和世子再过两年会双双遭遇山匪劫道,死于非命,一下子,郡王死了,世子死了,那荣安郡王府的爵位可不就落在大公子骆樊之身上了嘛。

唐安芙记得,骆樊之跟唐安杰的关系倒是一直不错,她被裴景打断双腿送到庙里去后,裴家对唐家百般打压,唐安杰悄悄翻墙去庙里找唐安芙,被裴景的人打断了腿,行动都不便,只能在裴景手下苟延残喘,而那时候屡屡出手帮唐家的只有骆樊之。

唐安芙记得他的这份恩情,因此连带看骆樊之都亲近了些。

“表兄,我是阿芙,你还认识我吗?”唐安芙自报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