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么说,笔记本就是容金珍,我愈是面临他(笔记本),愈是逼近他,愈是感到了他的强大,他的深刻,他的奇妙,于是愈是感到了自己的虚弱、渺小——仿佛在一点点缩小。在那些日子里,透过笔记本的一字一句,我更加真切地感到这个容金珍确实是个天才,他的许多思想稀奇古怪,而且刁钻得犀利、尖锐,气势逼人,杀气腾腾,暗示出他内心的阴森森的吃人的凶狠。我阅读着笔记本,仿佛在阅读着整个人类,创造和杀戮一并涌现,而且一切都有一种怪异的极致的美感,显示出人类的杰出智慧和才情。
说真的,笔记本为我模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像一个神,创造了一切,又像个魔鬼,毁灭了一切,包括我的心灵秩序。在这个人面前,我感到热烈、崇敬、恐怖,感到一种彻头彻尾的拜倒。就这样,三个月过去了,我没有站上容金珍肩膀——我站不上去!只是幸福又虚弱地趴在了他身上,好像一个失散多年的孩子趴在了母亲怀里,又好像一个雨点终于跌落在地,钻入土里。
你可以想像,这样下去,我顶多成为一个走出99步的容金珍,那最后一步将永远埋在黑暗里。时间也许可以让容金珍走出最后一步,而我却不能,因为我刚才说过,我只是趴在他身上的一个孩童,现在他倒下了,我自然也跟着倒下了。这时候,我才发现,容金珍留给我笔记本,其实是给我了一个悲哀,它让我站到胜利的前沿,胜利的光辉依稀可见,却永远无法触摸、抓到。这是多么可悲可怜!我对自己当时的处境充满恐慌和无奈。
然而,就在这时候,容金珍从医院回来了。
是的,他出院了,不是康复出院,而是……怎么说呢?反正治愈无望,呆在医院没意思,就回来了。
说来也是天意,自容金珍出事后我从未见过他,出事期间,我生病正在住医院,等我出院时,容金珍已转到省城,就是我们现在这里,接受治疗,要来看他已经很不方便,再说我一出院就接手了黑密,也没时间来这里看他。我在看他笔记本呢。所以,容金珍疯后的样子,我是直到他出院回来时才第一次目睹到的。
这是天意。
我敢说,我要早一个月看见他,很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一切了。为什么这么说?有两个原因:一、在容金珍住院期间,我一直在看他笔记本,这使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变得越发伟悍、强大;二、通过阅读笔记本和一段时间的思考,黑密的疑难对我已局限至相当尖细的一点。这是一种铺垫,是后来一切得以发生的基础。
那天下午,我听说容金珍要回来,就专门去看他,到他家才知道他人还没有回呢,于是我就在楼下的操场上等。没多久,我看见一辆吉普车滑入操场,停住。不一会儿,从前后车门里钻出来两个人,是我们处黄干事和容金珍妻子小翟。我迎上去,两人朝我潦草地点了个头后,又重新钻进车门,开始扶助容金珍一寸一寸地移出来。他好像不肯出来似的,又好像是件易碎品,不能一下子拉出来,只能这么慢慢地、谨慎地挪出来。
不一会儿,容金珍终于从车里出来,可我看到的却是这样一个人——
他佝偻着腰,浑身都在哆嗦;他的头脑僵硬得像是刚摆上去的,而且还没有摆正,始终微微歪仰着;他的两只眼睛吃惊地睁着,睁得圆圆的,却是不见丝毫光芒;他的嘴巴如一道裂口似的张开着,好像已无法闭上,并不时有口水流出来……
这就是容金珍吗?
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捏碎,神智也出现了混乱。就像笔记本上的容金珍使我虚弱害怕一样,这个容金珍同样使我感到虚弱害怕。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竟然不敢上前去跟他招呼一声,似乎这个容金珍同样要烫伤我似的。在小翟搀扶下,容金珍如一个恐怖念头一样的消失在我眼前,却无法消失在我心中。
回到办公室,我跌坐在沙发上,足足有一个小时大气不出,无知无觉,如具尸首。不用说,我受的刺激太大了,大的程度绝不亚于笔记本给我的刺激。后来总算缓过神来,可眼前总是浮现容金珍下车的一幕,它像一个罕见又恶毒的念头蛮横地梗在我心头,驱之不散,呼之不出,斥之不理。我就这样被容金珍疯后的形象包围着,折磨着,愈是看着他,愈是觉得他是那么可怜,那么凄惨,那么丧魂落魄。我问自己,是谁将他毁成这个样子的?于是我想起他的灾难,想起了制造这个灾难的罪魁祸首——
小偷!
说真的,谁想得到,就是这样一位天才人物,一个如此强大而可怕的人(笔记本使我深感容金珍的强大和可怕),一个有着如此高度和深度的人,人类的精英,破译界的英雄,最后竟然被一个街头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击得粉碎。这使我感到神秘的荒唐,而且这种荒唐非常震惊我。
所有感觉一旦震惊人,就会引起你思索,这种思索有时是无意识的,所以很可能没有结果,即使有也不一定让你马上意识到。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突然地、毫无理由地感悟到某个思想,你为它莫名地出现感到惊怪,甚至怀疑是神给的,其实它是你早就拥有的,只是一直沉积于无意识的深处,现在仅仅是浮现而已,好像水底的鱼会偶尔探出水面一样。
再说当时我的思索完全是有意识的,小偷猥琐的形象和容金珍高大的形象——两者悬殊的差距,使我的思考似乎一下拥有某种定向。毫无疑问,当你将两个形象加以抽象化,进行精神或质量上的比照,那就是一种悬殊的优与劣、重与轻、强大与渺小的比照。我想,容金珍,一个没有被高级密码或说高级密码制造者打倒的人,现在却被小偷无意间的轻轻一击就打倒了;他在紫密和黑密面前可以长时间地忍受煎熬、焦渴,而在小偷制造的黑暗和困难面前,却几天也忍受不了。
为什么他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
难道是小偷强大吗?
当然不。
是由于容金珍脆弱吗?
对!
因为小偷偷走的是容金珍最神圣而隐秘的东西:笔记本!这东西正是他最重要也是脆弱的东西,好像一个人的心脏,是碰不得的,只要轻轻一击中就会叫你死掉。
那么你知道,正常情况下,你总是会把自己最神圣、最珍视的东西,存藏于最安全最保险的地方,譬如说容金珍的笔记本,它理应放在保险箱内,放在皮夹里是个错误,是一时的疏忽。但反过来想,如果你把小偷想像为一个真正的敌人,一个x国的特工,他作案的目的就是想偷走笔记本,那么你想,作为一个特工,他一定很难想像容金珍会把这么重要而需要保护的笔记本疏忽大意地放在毫无保安措施的皮夹里,所以他行窃的对象肯定不会是皮夹,而是保险箱。这也就是说,如果小偷是个专门来行窃笔记本的特务,那么笔记本放在皮夹里,反倒是巧妙地躲过劫难了。
然后我们再来假设一下,如果容金珍这一举动——把笔记本放在皮夹里——不是无意的,而是有意的,而他碰到的又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特务,不是小偷,这样的话你想一想,容金珍将笔记本放在皮夹里的这个阴谋是多么高明,它分明使特务陷入了迷魂阵是不?这使我想到黑密,我想,制造黑密的家伙会不会把宝贵的密锁,理应深藏又深藏的密锁,故意没放在保险箱,而放在皮夹里?而容金珍,一个苦苦求索密锁的人,则扮演了那个在保险箱里找笔记本的特务?
这个思想一闪现,就让我激动得不行。
说真的,当时我的想法从道理上讲完全是荒唐的,但它的荒唐又恰恰和我前面提到的两个怪异咬紧了。两个怪异,前者似乎说明黑密极其深奥,以至容金珍在已经走出99步的情况下都难以走出最后一步;而后者又似乎说明它极为简单,以致连续启用三年都没显出一丝差错。你知道,只有简单的东西才可能行使自如,求得完美。
当然,严格地讲,简单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假简单,即制造黑密的家伙是个罕见的大天才,他随便制造一套对他来说是很简单很容易的密码,而对我们来说已是极其深奥。另一种可能是真简单,即以机巧代替深奥,以超常的简单迷惑你,阴谋你,陷害你,打比方说就是将密锁放在了皮夹里。
然后你可以想像,如果说这是一种假简单,那么黑密对我们说就是不可破译的,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个千古不见的大天才。我后来想,容金珍当初一定是陷入了假简单的固执中,换句话说,他是被假简单欺骗了,迷乱了,陷害了。不过,他陷入假简单是正常的,几乎是必然的,一则……怎么说呢?这么说吧,比如你我是擂台双方,现在你把我打下擂台,然后我方又跳上一人和你对擂,这人从情感和感觉上都容易被你当做高手,起码要比我高是不?容金珍就是这样,他破译了紫密,他是擂台的赢主,他打出了兴头,就心情而言,他早已作好与更高手再战的准备。二则,从道理上讲,只有假简单才能将两个怪异统一起来,否则它们是矛盾的,对立的。在这里容金珍是犯了一个天才的错误,因为在他看来,一本高级密码出现如此明显的矛盾是不可思议的,他破译过紫密,他深悉一本高级密码内部应有的缜密而丝丝相吻的结构。所以,面对两个怪异,他的理念不是习惯地去拉开它们,而是极力想压拢它们。要压拢它们,假简单便是惟一的力量。
总之,天才容金珍在这里反倒受到了他天才的伤害,使他迷恋于假简单而不能自拔,这也恰恰说明他有向大天才挑战的勇气和实力。他的心灵渴望与大天才厮杀!
然而,我跟容金珍不一样,对我说来假简单只能使我害怕、绝望,这样等于替我堵住了一条路,堵住一条路后,另一条路自然也就容易伸到我脚下。所以,真简单——密锁可能放在皮夹内的想法一闪现,我就感到绝处逢生的快乐,感到仿佛有只手将我提拎到一扇门前,这扇门似乎一脚即可踹开……!
是啊是啊,我很激动,想起这些,我总是非常激动,那是我一辈子最伟大、最神奇的时刻,我的一生正因有这个时刻,才有今天这坦然和宁静,甚至这长寿。风水来回转,那个时刻老天把世人的全部运气都集中地恩赐给了我,我像是被缩小、被送回到了母亲子宫里一样迷糊又幸福。这是真正的幸福,一切都由别人主动给你,不要你索取,不要你回报,像棵树一样。
啊啊,那片刻的心情我从来都没有抓住过,所以回忆也是一片空白。我只记得当时我没有立刻上机去求证我的设想,一方面也许是因为我怕我的设想被揭穿,另一方面是由于我迷信深夜三点这个时辰。我听说人在深夜三点之后既有人的一面,又有鬼的一面,神气和灵气最充足,最适宜沉思和奇想。就这样,我在死气沉沉的办公室里像个囚犯似的反复踱着步,一边倾听着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一边极力克制着自己强烈的冲动,一直熬到深夜三点,然后才扑到计算机上(就是总部首长送给容金珍的那台40万次计算机),开始求证我荒唐又荒唐的梦想和秘密又秘密的奇想。我不知道我具体演算了多长时间,我只记得当我破掉黑密,疯狂地冲出山洞(那时候我们还在山洞里办公),跪倒在地上,嚎啕着拜天拜地时,天还没亮透呢,还在黎明中呢。
哦,快吧?当然快,你不知道,黑密的密锁就在皮夹里!
啊,谁想得到,黑密根本没有上锁!
密锁是零!
是没有!
是什么也没有!
啊——啊——,我真不知该怎样跟你解释清这是怎么回事,我们还是打比方吧,比方说黑密是一幢隐蔽在遥远的、无垠的天空中的房子,这房子有无数又无数道的门,所有的门都一模一样,都是锁着的,而真正能开启的只有一扇门,它混乱在无数又无数的永远无法启开又跟它一模一样的假门中。现在你想进入这屋,首先当然是要在无垠的宇宙中找到这幢隐匿的房子,然后则要在无数又无数道一模一样的假门中,找到那扇惟一能启开的真门。找到这扇真门之后,你才可以去寻找那把能打开门锁的钥匙。当时容金珍就是这把开锁的钥匙还没有找到,而其他一切早在一年前他就全解决掉了,房子找到了,真门也找到了,就没找到那把开门的钥匙。
那么所谓找钥匙,我刚才说过,其实就是拿一把把的钥匙去试着捅锁眼儿。这一把把钥匙,都是破译者依据自己的智慧和想像磨制出来的,这把不行,换一把;又不行,再换一把;还不行,再换一把;又不行,再换一把。就这样,容金珍已经忙忙碌碌一年多,可想而知他已经换过多少把钥匙。说到这里,你应该想到,一个成功的破译家不但需要天才的智能,也需要天才的运气。因为从理论上说,一个天才破译家,他心中的无数又无数把钥匙中,必有一把是可以启开门锁的。问题是这把钥匙出现的时机,是一开始,还是中间,还是最后?这里面充满着巨大的偶然性。
这种偶然性危险得足以毁灭一切!
这种偶然性神奇得足以创造一切!
但是,对我来说,这种偶然性所包藏的危险和运气都是不存在的,因为我心中并没有钥匙,我无能磨制那些钥匙,也就没有那种亿万中寻一的痛苦和幸运。这时,假如这扇门的确有一把锁锁牢着,那我的结果你可以想像,就是将永远进不了这门。可现在荒唐的是,这扇门表面上看像是锁着的,实际上却根本没上锁,仅仅是虚掩在那里,你只要用力一推,它就被推开了。黑密的密锁就是这样荒唐得令人不敢正视,不敢相信,就是在一切都明明地摆在我眼前时,我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一切都是假的,都在梦中。
啊,魔鬼,这确实是魔鬼制造的密码!
只有魔鬼才有这种野蛮的勇气和贼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