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奇货 唐小豪 4201 字 16天前

童云晖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出名的三只手,用当年抓捕他的民警的话来说,只要童云晖愿意,他可以随时顺走你身上的任何东西,哪怕是你夹在腋窝里面的玩意儿。不过,童云晖的弱点就是嗜赌成性,因为赌博,他最终得罪了不少道上的人,后来被人抓住砍断了左手五指的指尖,从此之后戒赌并且洗手不干,安心当了一个守门人。

童云晖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刑术道:“做什么买卖?”

“去了趟长沙,帮人鉴定下一个夜壶。”刑术说着,故意作出恶心的模样,“盛情难却,算是还人家一个人情,最终发现那不是夜壶,而是一个开口大茶壶,早年西鲁马贼喜欢用的那种,也算值钱的玩意儿。”

童云晖闪身到一侧,刑术进去放下袋子,将几个火龙果递给童云晖之后,趁着童云晖关门,拔腿就跑,他知道要是再不走,这个老头儿会拉着他喝茶聊天,一两个小时都无法离开。

跑上那条碎石小路,刑术还没有走上几步,一支长扫帚就从旁观的灌木之中伸了出来,差点将他绊倒,他跳过刚要落地的时候,发现前面的地上竟然有一摊狗屎,立即在空中分开两腿躲开,但双腿刚一分开落地,右脚就直接踩进了一个飞过来的装垃圾的背篓之中。

刑术苦笑着说:“美姐,别玩了,我输了,还有,你能不能告诉苦大叔,让他遛狗的时候带个东西,将狗屎都好生收拾了。”

“最好你去告诉他!反正你等会儿就要去找他!”被刑术称为美姐,全名叫廖洪美的中年妇女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看她这模样一眼就知道是少数民族的女人,原名叫做蒙优洪美,蒙优是她的苗族姓氏,她是苗族蚩尤拳的唯一传人。

肤色黝黑的廖洪美皮肤却十分的光滑,看样子只有三十五六的模样,一点儿都看不出已经四十多岁了,一直盘着头,虽然个子不高,但身材比例极好,走起路来每一步都十分沉重。

廖洪美上下打量着刑术,冷冷问:“又上哪儿疯去了?”说着,廖洪美自己打开袋子去拿水果,摸出一串香蕉后,皱眉道,“我要的是芭蕉,不是香蕉,香蕉没芭蕉好吃。”

“美姐,你就将就下行不行?这才几月份啊?我上哪儿去给你找芭蕉去呀?”刑术苦着脸说,“我答应你,等芭蕉出来了,我第一时间给你买一车回来,让你吃个够行不行?”

“嗯。”廖洪美点头,突然间出手,一拳袭向刑术的面部,刑术根本不躲,反而直接将脸凑向廖洪美的拳头,廖洪美立即泄劲收拳,左手提着香蕉朝着后方一退,问,“能耐了?你竟然不躲?”

刑术笑道:“美姐,你根本没杀气,我干嘛要躲啊?你那么心疼我,你舍得揍我啊?你顶多舍得让我踩一脚狗屎,嘿嘿。”

廖洪美看刑术那一脸贱贱的模样,忍不住笑了:“滚滚滚,该干嘛干嘛去,我还要扫地呢。”

说着,廖洪美抓起自己的工具,拿着香蕉转身就跑。

刑术背着袋子继续朝着那六层楼高的医院大楼走去,从平面来看大楼是“工”字型的,前面是所谓的办公大楼,后面就是住院部和病房了,其实所谓的办公大楼也只是个医生没事呆着的地方,因为这里压根儿就没有门诊,只要进来的人,一律都得往住院部送,所以时不时就能看到住院部和办公大楼之间的那道铁门前,站着不少穿着蓝条白底病服的病人,而且很多人都会在那进行自我角色扮演,大声喊着“冤枉啊!大人!我是被冤枉的!”、“我要见皇上!你们这是非法软禁!”等之类的疯言疯语。

刑术走到办公大楼门口,刚要进去的时候,忽然间一条毛绒绒的小狗从其中探出脑袋来看着他。

刑术立即放下口袋,伸手去逗那条小狗,小狗摇头晃脑地朝着他手掌扑过去,然后又退开,在那四下跳着,轻轻叫着,显得很亲热。与此同时,一只白黄相间,拖着一条大尾巴的猫从廊柱后方探出脑袋来,慢慢朝着口袋摸过去,随后三两下用爪子刨开袋子口,撑开袋子的时候,从里面拖出一串无籽葡萄,然后掉头就跑。

大猫跑开的同时,一条肥得眼睛都睁不开的松狮匍匐前进到袋子口,将那串葡萄叼着就要跑,谁知道被刑术一把抓住。

“哟呵!你们学会配合偷东西了?有你们的呀?你们苦爹教的吧?”刑术抱着死都不松口放下葡萄的松狮,松狮的爪子在那无力地挥动着,刑术则四下找着他们的主人苦黄汉,也就是先前他所提到的苦大叔。

躲在廊柱后面,吃力地收腹,但还是露出一部分肚子来的苦黄汉偷笑着,随后发现自己肚子很痒,再低头,看着抬头看着他的刑术正用一根木棍捅着他的肚子。

刑术面无表情道:“苦大叔,你真的该减肥了,再不减,你恐怕低头连自己的脚尖都看不到了。”

苦黄汉抠着自己的肚子走了出来,笑眯眯道:“回来了?给我们带好吃的啦?给我带西瓜了吗?”

“你少吃点西瓜吧,那玩意儿吃多了,晚上起来上八次厕所,像你这么懒的人,估计都得尿一床。”刑术说着,忽然间一愣,看两眼大楼,又看着苦黄汉道,“你又从住院部跑出来了!?”

苦黄汉立即竖起一根手指头在嘴巴前,拽着刑术就朝着旁边的角落跑去,随后抱起先前那条小狗说:“还不是因为它呀,我前些天在楼上就看到它孤零零一个人在墙外面跑,我急得两天没睡着,干脆跑出来把它抱进来了。”

“我的天啦。”刑术摸着那小狗的脑袋,“苦大叔,你就行行好,就当是帮我的忙行不行?我地下室里面已经有很多你救回来的小狗小猫什么的了,我晚上完全就是睡在一堆猫狗当中,还有,那些狗你没事也给它们洗洗,那股味太霸道了,不信你自己去闻闻。”

苦黄汉只是在那憨笑,此时那条大松狮狗已经将那袋子拽了过来,和大猫一起配合着将里面的西瓜和剩下的葡萄刨了出来,然后蹲坐在那请功。苦黄汉立即俯身下去摸着松狮和大猫的脑袋还有下巴,表示赞赏。

“你赶紧从后面回去吧,要是被我爸看见了,他肯定得骂你,而且还得揍我,赶紧的。”刑术催促着苦黄汉带着他的宠物们离开,自己在那看着苦黄汉抱着西瓜,带着叼着葡萄的松狮,不时回头朝着他傻笑的模样,无奈地摇了摇头。

苦黄汉是个喜欢猫狗到发疯的人,刑术听人说过,说苦黄汉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小就沉默寡言,唯一能和他作伴的就是一只孤儿院的大白猫,他一直说只有猫狗才懂自己。后来离开孤儿院自己开始做买卖,买卖还算成功,但也数次濒临倒闭,原因很简单,他收养的动物太多,光是狗就有五十多只,流浪猫更是不计其数。

某次,有几个年轻人嘴馋,将他养的一条中华田园犬偷走杀死吃掉了,苦黄汉疯了一般追到那几个年轻人所住的院子口,等那几个年轻人开门的时候,发现门外除了苦黄汉之外,周围至少蹲坐了三四十条随他而来讨说法的各种狗,周围屋顶和墙头也站着无数的大猫小猫。

那几个年轻人当时就吓傻了,苦黄汉因为过于激动,将其中一个打成重伤,被人家告了,后来警察发现苦黄汉说话和思维异于常人,于是做了精神鉴定,发现他精神有问题,最终送到这里来了。

送到这里来了之后,苦黄汉天天都哭,无非就是担心自己的那些猫狗,而刑术的养父刑国栋就属于天生心软的那种人,只得在后面圈了个院子,将这些猫狗全部养了起来,但和苦黄汉约定了,他以后绝对不能再收养猫狗!

但对苦黄汉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好在是,他无法离开这个医院,所以收养的也只是时不时跑到医院中来的流浪猫狗,所以,刑术的地下室也成为了那些猫狗的永久性居所。

刑术走进办公大楼,从里面拿出几个梨子,从药局拿了个口袋将梨子装好之后,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将蛇皮口袋藏好,这才跑上楼,径直去了他养父刑国栋的办公室,刑国栋是这里的院长,不过也只是才当了三年,三年前上一任院长退休之后,才轮到刑国栋,但刑国栋已经快六十了,离退休也不远了。

刑术走到办公室门口,发现门没关严实,于是蹲在那朝着里面看着,发现刑国栋趴在办公桌上睡觉呢,整个人的脑袋都埋在下面,而且头发乱乱的,看样子好像是熬了夜。

刑术慢慢推门,蹲着走进去,刚伸手将梨子放在办公桌上,转身要走的时候,却看到自己眼前的地上出现了一双鞋子,那双鞋是他半个月前买给刑国栋的,他吃了一惊,顺着那双鞋子往上看,随后看到了操着手站在那冷冷看着他的光头刑国栋。

刑术立即站了起来,转身看着趴在桌子上的那个“人”,伸手一把将那头发抓起来,发现那是刑国栋的假发,而假发下面支撑着白大褂的是装有衣服当填充物的人体骨骼模型。

“爸,这好在是大白天,要是晚上,我不得被你吓死啊!”刑术都快无言以对了,“你至于吗?每次我回来你都得玩新花样!”

“坐下!”刑国栋抓起假发套在脑袋上,将那人体骨骼拿开,自己将白大褂穿好,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着依然愣在那的刑术,“叫你坐下,你是不是聋了?”

刑术带着哭脸坐下,知道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要轻手轻脚进来,放下东西就要走的原因,每次刑国栋都会对他进行长达半小时甚至数小时的思想教育,不过通常开场白都是那句“把你最近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我汇报汇报。”

不过这次,刑国栋的开场白变了,开口第一句话说的竟然是:“我要去参加市里医疗办组织的歌唱比赛,都是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还有快退休的,我准备的曲目有两首。”

刑国栋笑着,刚伸出两根手指头要说话时,刑术抢先道:“是《少年壮志不言愁》还有《血染的风采》对吧?”

“你怎么知道的?”刑国栋大喜,“不愧是我儿子呀!”

“哈哈——”刑术在那憨笑着,心里想:你这辈子就会这两首歌,我还能不知道吗?

刑国栋清了清嗓子,就在准备要给刑术现场表演一下的时候,刑术脱口而出:“爸,我问你件事呗,你应该还记得陈玉清吧?就是田炼峰的奶奶。”

刑国栋愣了下,反问:“你干嘛问这个?”

“如果我没记错,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有警察上门来询问你关于1965年在哈尔滨的田云浩凶杀案的事情。”刑术又问,“田云浩就是田炼峰的爷爷,就是陈玉清的丈夫。”

“我当然知道呀,我也记得呀……”刑国栋点头回忆:“我还专门写了个分析报告,你干嘛问这个?”

“你能详细给我说说那案子吗?”刑术挪动了下凳子,双手趴在办公桌上认真地看着刑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