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2 / 2)

书生在纸页上写下:看不见的朋友,幸会。

书生跟鬼之间就靠写字和蜡烛火焰的方向交流。火焰朝左代表是,朝右代表不是。

书生感觉自己喜欢上鬼了,不愿意考取功名,只想在这偏远之地度过一生。

可是鬼不愿意书生毁掉前程,开始跟一开始一样只是静静地看着书生,不再有所动作。

书生进京赶考,获得功名之后自愿回到家乡当一个地方官,可是他再也没等到过鬼。

蜡烛的火焰不再偏离,书页也不再翻动。

原来在书生出门期间,一个道士来过。

从这个世界醒来后,青涟哭得稀里哗啦的,叶云霄怎么劝都没有用。

“青涟,我还在你身边呢,别哭了。”

“可是书生永远失去了他的鬼……”好虐,人看不见鬼已经够虐了,最后连道别都没有说出口。

鬼请求道士再留自己两日,想看看书生衣锦还乡的样子,道士根本不相信人鬼之间会有感情,直接把鬼消灭了。

“青涟,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会有美好的结局,苦涩的爱情也是爱情……”叶云霄绞尽脑汁地劝,就怕青涟把脑子里的水哭完了,就不喜欢自己了……

“别给我灌鸡汤,不想听。”凭什么其他人可以白头偕老,这一对就不行,委屈,不忿,难以理解,哭……

最后青涟在叶云霄怀里,顶着红肿的眼睛睡着了,活像只兔子。

就在下一世,青涟成了一只兔子,叶云霄是一只狼。

一只身体虚弱的兔子,逃生的时候被兔妈妈放弃了。

兔子瑟瑟发抖地缩在自己的窝里,捂着眼睛不敢看外面。

一天过去了,兔子觉得危险已经过去了,小心翼翼地爬出了洞,想吃点草填肚子,结果在窝外面看到了狼。

狼给了兔子一把草。

两只动物大眼瞪小眼很久之后,兔子小心翼翼地问:“这是给我的?”

狼点点头,于是兔子把它当作了最后的晚餐,所有的草吃得干干净净,四脚朝天躺在草地上等着狼吃自己。

结果狼把兔子叼到了自己背上,带着她去看风景。

兔子一开始以为等自己长胖了就会被吃掉,结果狼养了她一辈子。

最后兔子老得咬不动草了,狼耐心地把草撕碎喂给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