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多情应笑我 酒小七 2288 字 10天前

“嗯。”小元宝便与县令告辞,接着把灯笼塞进林芳洲手里,“走吧,回家。”

林芳洲喝得醉醺醺,走路一步三颠,若不是小元宝扯着她,她怕是早就摔在地上啃泥了。那灯笼被她晃得上上下下明明暗暗,看得人眼花。

小元宝突然按住她的肩膀,“好好走路。”

他一只手臂绕过去揽着她,几乎把她带进怀里。

她靠在他身上,走路便稳当了些,一边走,她一边唤他,“小元宝。”

“嗯?”

“太爷要走了……”

然后他听到她小声的啜泣声。

哭得那样伤心,仅次于在赌场输光家当。

他一边扶着她,轻声安慰道,“以后或许有再见之日。”

林芳洲也不管他说什么,只管自己哭。醉鬼撒起疯来,向来没什么理智可言。

小元宝悄然叹息。寂寂黑夜、春风春雨之中,他的声音几不可闻:“我陪着你啊。”

她哭得正尽兴,也没听到他说什么,也没回答。

回到家时,林芳洲哭累了,往床上一滚,睡死过去。小元宝帮她除了鞋袜,盖好被子。他又打了热水,用湿手巾把她的脸和手都仔细擦拭一番。看到她的指甲长了,他拿过剪刀,坐在床边帮她把指甲剪了。

一边剪指甲,他时不时抬眼看她的睡颜。

她睡得很安稳,长睫毛翘着,往脸上投下一片羽毛般的影子。睡梦中她舔了舔嘴角,说起了梦话:“还吃想滴酥鲍螺。”

烛影摇曳里,他低头轻轻牵起嘴角,道,“没心没肺。”

……

林芳洲宿醉有些难受,第二天当差时无精打采的。衙门里最近也无甚公事,王大刀他们在一起一直讨论做万民伞立功德碑诸事。太爷离开那天的仪式比较多,全城百姓都会去相送,又要做万民伞,又要脱遗爱靴,还要立碑,还有人提议要立生祠的……林芳洲也插不上什么话,就在一旁听着,王大刀问她意见,她就说:“我不懂这些,需要我们凑多少钱,你直说,我绝无二话。”

王大刀说,“我也不懂,咱们就是在一起说些闲话,真正主事的是主簿他们。但是主簿说了,希望兄弟们都出些主意,把事情办得又红火又好看,给咱太爷扬威立名。”

“我回家问问我兄弟吧,他读书多。”林芳洲说起小元宝,连眉毛上都是自豪。

傍晚小元宝回来时,带回来一包滴酥鲍螺。

林芳洲很惊喜,“这个好吃!我昨天在太爷的践行宴上都没吃尽兴呢!端上来就被抢了。汪铁钉吃得最多,气死我了!”

小元宝莞尔,“不要生气,管够。”

滴酥鲍螺是比较珍贵的点心。用牛奶的油做成,里头加了蜂蜜和糖,挤出来时一枚一枚的状似螺狮,因此得名“滴酥鲍螺”。这小点心,入口即化,香香甜甜,味道和口感都绝佳。全永州县,只有望月楼有卖,还贵。平常人家自然不吃,只是请客或者过节时才会买来尝尝。

林芳洲一边吃着美味的滴酥鲍螺,一边对小元宝说,“我问你个事。”

说着把王大刀他们商量的太爷的送行仪式说给他听。

小元宝耐心地听完,最后摇头道,“我看不必。”

“啊?”

“你们不了解县令。”

“什么意思?”

“潘县令从来思虑周全,不会让县民大张旗鼓送行的。以我之见,等新旧县令交接完成后,他多半会轻车简从低调离开。”

林芳洲不太信,“为、为什么?县令挺喜欢热闹的呀……”

“他是喜欢热闹,且并非淡泊名利之人。只是,你可知道,那杨仲德离任之时,他治下百姓送了他什么?”

“什么?”

“送一块匾,上书‘天高三尺’。”

“什么意思?”

“天高了三尺,是因为地低了三尺,地之所以低三尺,是因他杨老虎贪得无厌,刮地三尺。”

林芳洲恍然,拍手道,“妙哉乎,真奇妙也……”她激动得开始扮斯文了,样子有些不伦不类。

小元宝眉头跳了一下,无奈地看着她。

林芳洲问道,“可这和咱太爷有什么关系?杨仲德被人侮辱是他罪有应得,咱太爷受百姓爱戴,这也不是他的错吧?为何要低调?”

“官场之人,都要脸面。杨仲德被人送个‘天高三尺’,已沦为笑柄,他在县衙坐镇,你们去县外送行。你们越是大操大办、依依不舍,就越是往那杨仲德脸上扇。杨仲德心胸狭隘,昏庸无道,若因此记仇,遭殃的是全县百姓。潘人凤若考虑到这些,必不肯受你们惜别之情。”

林芳洲觉得小元宝说得有些玄乎,她将信将疑。

万民伞啊功德碑啊什么的还在做着,主簿已经统计好想要脱太爷遗爱靴的人。所谓“脱遗爱靴”就是送行时百姓上前把太爷的靴子脱下来珍藏好,以示对太爷的敬爱和不舍。统计好人数,主簿才好给太爷多备几双靴子,总不能到时候光着脚走路。

把这些都打点停当后,那杨仲德来和潘人凤交接了。

杨仲德今年五十多岁了,留一把稀疏的胡子,一双耗子眼,看人时总让人觉得他不安好心。

杨仲德看到潘人凤的第一眼,就很不喜欢这个人。

原因无他,潘人凤是进士,而他杨仲德只是个举人。

在官场上,家世也好、师承也罢,这些差距都不重要,可以弥补。但是官场上有条泾渭分明的线,这条线仿佛一条天堑鸿沟,把人分为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