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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觉自己要冻感冒之前,金窈窕扶着从醒来起就有点眩晕的额头转身回到房间。
这是一个有些神奇的世界,目光所及,皆是粉嫩——缀满蕾丝边拢着罩纱的粉色立柱公主床、床边铺着的粉色羊绒地毯、天花板粉白色的羽毛灯、墙上粉色的窗帘……推开一扇移门,踏进粉色的衣帽间,她在斜靠一角的粉色洛可可风穿衣镜里看到了自己。
年轻的、漂亮的、找不到一根皱纹的,哪怕十万块一组的超声刀都无法回溯的满是胶原蛋白的脸。
她套着件粉色公主风睡袍,顶一头多年前偶像剧里女主常见的土黄色卷发。色泽如何暂不评价,反正睡过一觉后,这头卷毛已变得干枯毛糙,随意支棱,蓬松无比,让镜中的她看上去就像一只不幸的草泥马被困在娘气冲天的粉栅栏里。
但这样浮夸的配搭,竟也硬生生被她纤细的身段和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穿出几分美感来。
金窈窕靠近几步,与自己对视,镜子里的少女鲜嫩得像颗白里透红的水蜜桃,唯独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澄澈瞳孔深处闪烁着与年龄不相符的锐利。
她眼珠一转,挪向右侧,镜框上贴了张边角满是碎花的便利贴,上头一行娟秀的字迹——
【早饭半个苹果,午饭蔬菜沙拉,晚饭千万别吃!目标体重40kg,只差最后1kg,加油!】
金窈窕:“……”
她瞄了眼镜子里一米六九的自己。
尼玛,怪不得从醒来开始就头晕目眩,眼前发黑,她还以为自己生病了,感情是饿的。
想到自己多年后三五不时犯的胃病,金窈窕就气不打一处来,再想到干出这种蠢事的居然是自己,她又连生气的力气也没有了。好在转念一想,她很快释然,毕竟自己干的蠢事又不止这一件两件。
因为觉得自己个头太高不够小鸟依人就拼命减肥,因为天生嗓音有些沙哑不够甜美可爱就努力慢吞吞娇滴滴说话,因为想让自己看起来淑女,不管适不适合的打扮都往自己身上套,毕业那么多年,也从没想过自力更生,满脑子只有怎么妥帖照料好沈启明的衣食住行,恨不能把“贤妻良母”四个字刻在脸上。
清醒之后,回头再看,只能感叹爱情真是个奇妙的玩意儿,竟然能让人将自尊都踩在脚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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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窈窕实在不想看自己这幅德行,挑了个花边好歹简单些的皮筋儿把头发扎好,翻找完整个衣帽间,才找到一件宽松的白色毛衣。比较无语的是她发现自己竟然连一条裤子都没有,仔细回忆才想起自己年轻时确实一年四季都是光腿穿裙子的。
她只好忍耐着挑了一件最厚实的的针织裙,然后翻出现金信用卡驾照身份证,将有价值的珠宝手表也收拾进一个迷你双肩背里。提着外套刚打开门,她就嗅到从楼梯口传来的食物香气。
循香下楼,渐渐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家里的两个阿姨正在闲聊,似乎听到动静,其中一个抬头朝她看了过来,随即很有些责怪地开口:“窈窕哦,你今天怎么睡这么久,再晚一点启明都该下班回来了。”
说话的是王阿姨,她是一手带大沈启明的老保姆,资历颇深,在家也很有长辈做派,对金窈窕说话向来是这个调调。
金窈窕以前觉得对方可能是相处太久,已经把沈启明当做了亲生儿子对待,所以才会这么不把她当外人。但现在看来,人家跟沈启明本人说话时倒是体贴温和,很有分寸的。
不过转念一想,也是,自己倒追沈启明十几年,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哪还能指望外人把她当盘菜呢?
客厅挂钟指向下午四点整,按照她以往的作息,三点就该结束午睡,开始给沈启明准备晚餐了,王阿姨不满的就是这个。
金窈窕这会儿饿得够呛,瞥了似乎还想说教几句的王阿姨一眼,也懒得搭理,径直去了厨房。
王阿姨被她余光扫过,顿时一愣,随即跟另一位阿姨面面相觑,虽不明就里,气焰却本能矮了三分。
“她怎么了这是?”王阿姨心里有点惴惴,“是不是嫌我说话太不客气了?”
“不至于吧,窈窕挺好说话的……”另一个阿姨也踟蹰起来,想了想道,“可能还是因为沈总今天的那个新闻在生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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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肉蛋蔬菜早已经洗干净整整齐齐摆在了中岛,只等金窈窕动手。这倒不是王阿姨她们懒惰,只是她们的厨艺跟金窈窕差别太远,沈启明又被投喂了十几年,早养出了刁钻的胃口,口味一般的饭菜根本入不了法眼。
从这一点上,金窈窕觉得自己是要感谢对方的。金家虽然经营餐饮企业,她父亲思想却很老派,哪怕只有一个孩子,也从来没有要培养女儿继承衣钵的想法。
她的一手厨艺,可以说百分之九十都是为沈启明而提升。
只可惜年轻时的她眼界太窄,身怀巨宝,却只想用它当一个贤妻良母。
金窈窕找到香气来源,打开锅盖,发现里面原来是正在沸腾的海鲜粥。粥米熬得粘稠软糯,在微火的满煨里咕嘟着小而细密的气泡,看状态少说熬了三四个小时,大约是自己午睡前炖上的。
她找了个长勺搅了搅粥底,依稀分辨出里头放了海参和干贝,还有咸鸭蛋黄。
差不多了。
金窈窕起了口小锅,丢进几个虾头熬油。刚才被煞了威风的王阿姨谨慎地探头进来,看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做起了饭,终于安心地进来搭下手,不过态度还是比往常显得小心一些,没话找话地奉承金窈窕:“今天这粥熬得真不错。”
金窈窕切着葱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王阿姨看了她一眼,莫名紧张地咽了口唾沫,赶紧把活儿接过,扯着笑又开口:“唉,窈窕啊,你不要老去看那些记者猜来猜去瞎写的东西。人家外人不知道,咱们还能不知道吗?宁萌只是启明的助手而已,带着她参加的那个慈善宴会也只是商业活动,这很正常啊。更何况,我从小带大启明,还能看不出来嘛?启明别说对宁萌没那个意思,平常外头别的女人,也没见哪个能让他看在眼里,你是启明堂堂正正的未婚妻,都要结婚了,何必吃这些没头没脑的醋?”
金窈窕听着这似曾相识的安慰,愣了愣,不明就里地拿出手机搜索,才发现临江本地的门户网站今天最热门的新闻。
新闻内容虽然在庆祝临江市慈善大会的召开,配图放的却是沈启明的照片。沈启明向来抓镜头,即便在人潮济济的红地毯,也能轻易让人第一眼只捕捉到他,抓拍画面里的他英俊得几乎让周围一切失去颜色,这一切当然也包括紧紧跟在他身边的那个女伴。
这女伴不是金窈窕,是他的得力助手宁萌。
沈启明是近几年金融界炙手可热的新贵,又长着这样一张得天独厚的好脸,虽然认真说来是个商人,关注度却恐怕是一些普通明星都比不上的。这种公开场合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伴,想也知道会被记者怎样猜测了,金窈窕看得好笑,原来自家母亲电话里说的别多想指的是这个。
当然母亲劝的也没错,年纪小的时候她确实喜欢多想。因为宁萌虽然只是沈启明的工作助手,却丝毫没有掩饰过自己对沈启明的爱慕。
不过即便宁萌表现得那么明显,沈启明也从来没有过要跟她避嫌的意思,还三五不时带着她出席各种公开的商业活动。比起宁萌,反倒是金窈窕这个正牌夫人的名字,很多人在他们离婚之前甚至从没听过,就像圈内许多合作伙伴也在参加婚礼之前从不知道沈启明已经订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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