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大的高音之下,里面那个原本相貌平常的青涩少年突然褪去了羊皮的伪装,黑亮有神的眼睛里像是有岩浆在流淌。这一刻,他终于显露出来他原本的攻击性,原本舍我其谁的霸气,原本理所当然的统治力!
如果这是一个数万人瞩目的舞台,可以想见他会让多少人如癫似狂。
莫行之就那么被他的眼神攫住了。
不得不说,相比起演员,站在舞台上的歌手在魅力的挥洒上,绝对要有优势的多。
录音棚内,王子霄在歌曲的结尾处恐怖地拉出一个长达15秒不间断的d3真音,然后戛然而止!
唱完他就站起身,推门出来了。
没说的,又是一遍过。
大胡子的胖哥不愧见多识广,他是一群人中醒过神来最快的,此时看王子霄的眼神就跟看上帝一样,两只肥厚的手举起来,啪啪啪的鼓掌,一点都不吝惜力气。
“太牛逼了,太牛逼了真的!今儿个我得给你免单——千万别拒绝,而且以后你再过来录音,找我,我都给你租金的最低价!”
“胖哥仗义!”王子霄又恢复了先前的普通少年样,乐呵呵地道,“却之不恭,我就先谢谢您了!”
“提不着提不着,”胖哥突然想起来点什么,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来,双手递给王子霄,“给留下个签名吧?我把话撂这里,你肯定会火的,大火!这要是都火不了,胖哥眼珠子抠出来给你当泡儿踩!”
王子霄谢了他吉言,提起笔来,在那个小本子上龙飞凤舞地写了“王子霄”三个大字。
他的字体非常飘逸漂亮,不愧是前世练了十几年的成果。
“对了,刚那首歌是你做的?叫什么名字啊?”
“也不能说是我做的,《玫瑰的名字》,原作和原唱都是星变之前的一位天才音乐人,张雨生。他当年在高音方面,整个华语乐坛几乎找不到对手。”
“你没骗我?怎么这么牛逼的歌我之前都不知道呢?”
胖哥就做这行的,可以说听过的歌车载斗量,但竟然漏了这么一首经典,实在不能原谅。
“这首歌连同刚才那首《死了都要爱》,都是星变时便散佚了,我机缘巧合把它们整理了出来。毕竟经典的东西,就应该成为所有热爱音乐的人的财富。”
“太对了!兄弟有大情怀!”胖哥现在估计觉得王子霄哪怕放个屁都是香的。
王子霄越过他,先看向莫行之,道:“哥,你觉得这首如何?”
莫行之吸了一口气,按下还是偏快的心跳,眸光暗沉道:“歌很棒,你唱的更棒。”
王子霄一双眼睛顿时笑成了月牙状。
不过哪怕他笑得再亲切喜庆,当他把视线转移到黄凯身上时,这位平日报道中多以暴躁叛逆著称的乐队主唱,依然有种白日见鬼的惊惧之感。
身后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王子霄一点看不出戾气地问他:“升七个key?”
狗屎的升七个key啊!就算原调来唱他也搞不定!
黄凯嘴唇颤抖两下,然后他突然抬起右手来,不轻不重地啪啪给了自己右脸俩嘴巴,然后扭头就走。
顽石剩下四个紧随其后,那脚步快的,跟后面有鬼追一样。
王子霄却不以为意,回过头来,道:“好了,无关人士退场,哥,再跟我来和这首?”
莫行之摇摇头:“还是算了。”
“哥,你知道我想达到的最好的人生状态是什么吗?”王子霄笑了笑,“做我想做,爱我所钟。路人甲乙丙丁的观感何必去理,他们总会退场的,或早或晚。”
而我,才是一直陪着你的那个人。
“比如拉我一起开演唱会?”
“我们一定会一起开演唱会的。”
莫行之洒然一笑:“你都这么说了,那还等什么?”
头进录音棚之前,王子霄又轻描淡写地交代了一件事。
“其实这首歌,歌词改动几个字,便可以是另一个版本了。”
卫士锦正打算问他想怎么改,哪知道又被大胡子胖哥抢先,“还有这种小细节吗?看来听一遍果然不够,正好咱们再听一遍。”
他估计打这样的主意已经挺久了,话音还没落,短粗的手指就灵活地按下了回放键。
“像这句,留下你那灿烂多姿的样子,可以修改为‘婀娜多姿’……还有这句,有时候冷漠伤人,有时候温柔醉人,可以修改为‘骄横伤人’和‘娇柔依人’。”
实际上,张雨生的初始版本就是修改之后的样子。
是他演唱的时候临时给改了。
大胡子胖哥恍然点头道:“嗯,仅仅改动三个词组,整首歌的性质就变了,前者是对男性恋人唱的,后者是对女性恋人唱的……妙,实在是妙啊!”
这位单纯的胖子解读完了,还不忘郑重请求:“两个版本一定要都录一遍!没事儿,这间录音棚接下来的时间都是你们的,什么时候录完什么时候退!都交给我!”
王子霄点头应下,谢过了胖哥就拉着莫行之一起进去了。
卫士锦在他背后抽了抽嘴角,他还是头一次见有人把柜出的这么清新脱俗呢。
……等、等等。
透过单向玻璃,看着录音棚内举止亲密配合默契的、他服务的唯二两名前途远大的艺人,卫士锦不禁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