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 / 2)

从君记 漪光 2726 字 16天前

她为什么总是护着那个丫鬟?自己才是她的亲妹妹啊!

岳凌兮没有跟她解释,眸光轻拢于一处,如烟似雾,聚散不定,教人摸不透她在想什么,岳梓柔在边上看着,竟莫名有种探不见底的感觉,仿佛误入了深谷。

“此人应该很擅长易容术,书凝,你去流胤那里走一趟,让他把十五至二十五的宫女都筛查一遍,看看有没有线索。另外,从今日开始,宜兰殿所有人的出勤表都由你来核实,但凡有不符之人立刻交给影卫处置。”

“是,奴婢省的。”书凝拧眉思索了片刻,又细声问道,“娘娘,云霜该如何处理?”

岳凌兮很快就给出了答案:“先让她去内廷司打打下手罢。”

出了这种事,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让她留在宜兰殿了,否则那人下次再扮成她的模样暗中使坏甚至下毒刺杀,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书凝想想都觉得后怕,所以即便平素与云霜交好也没有替她求情,更何况在事情没有彻底水落石出之前,娘娘此举已是宽待了。

想到这,书凝躬身道:“奴婢替云霜谢过娘娘。”

岳凌兮摆了摆手,本来是示意她退下,可突然又想到了一件事,遂叫住她问道:“明蕊这几日进宫了吗?”

书凝摇头:“没有,奴婢去太医院问过了,说是告了假。”

闻言,岳凌兮眸心划过一丝暗光,像是浓墨溅于纸上,留下一点深痕。

陆明蕊足足请了十日的假。

她自幼跟着父亲研习医术,十七岁就进宫当了太医,年年无休,即便是除夕都照常进宫值夜,如今一下子休息这么久,外人都说是因为元旦那天晚上她和夜言修在宫中私会被人发现,无颜见人,可只有她自己才知道,那些都是无稽之谈。

她本就喜欢夜言修,根本不在乎名节是不是因他而损。

何况当时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官眷们已经从桥头过来了,偌大的凤辇遮都遮不住,只需一角便可让人明白一切,继而浮想联翩。她怕岳凌兮因此难堪,更怕她在惊急之中动了胎气,于是脑子一热就冲出去了。

还好,后来的情节都在她的预料之中,官眷们看着撞进视野里的金童玉女,一边感叹着般配一边捂嘴直笑,丝毫没有注意到夜言修略显僵硬的脸色和后方悄然离去的岳凌兮,一场危机就这样被大事化小,沉淀在茫茫夜色之中。

此后几日,流言蜚语迅速在城中发酵,她窝在家里不闻不问。

那是她第一次握他的手,带着薄薄的茧,温暖而宽厚,也是她第一次感受到他的紧张,紧张到细汗横流,湿润了她的掌心,她知道,这都是为了一个人。

本就寸草不生的心越发变得荒芜了。

陆明蕊骑在后院的小木马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摇晃着,看了看手中那本半个时辰都没翻页的医书,忽然有些烦躁,拎起一角就扔了出去,谁知预想中的坠地声并没有传来,反而变成略带磁性的男子嗓音。

“我还没上来,你就拿书扔我。”

她猛然回头,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穿着苍色锦袍的男子,胸前白鹤穿云的图案栩栩如生,衬得他面如冠玉,风采翩翩,只不过因为坐在轮椅上而少了那么一丝洒脱倜傥,颇令人惋惜。

陆明蕊一下子就慌了。

“表哥?我、我没砸到你吧?”

天知道,他腿伤还没好,她那一下不知轻重的要是再给他砸出什么毛病来,她娘非得把她吃了不可!

谢怀远嘴角勾起一缕笑,没回答她的话,反倒冲她扬了扬手中的医书,蓝色封皮上粗写的三个大字登时晃了她的眼,她呆了一瞬,旋即像兔子似地蹿了过来,迅速抢过那本书藏到了身后,颊边隐隐浮起两朵红云。

“房中术?嗯?”

“此术非彼术,你不要想歪了!”陆明蕊红着脸一顿低吼,明明有底气,却在谢怀远满含笑意的注视下越来越虚,于是没好气地转移了话题,“你不好好待在家里养伤,到我这儿来窜什么?”

“想吃烤羊腿了。”

不咸不淡的几个字,听得陆明蕊一阵气闷——她都这样了,他还记挂着烤羊腿?

可毕竟是她说要请他去凤凰楼的,不去就是打自己的脸,而且她娘最近正为了她和夜言修的事着急上火,再让她知道她这么对待谢怀远,怕是会直接拿扫把赶她出门,为了日后的安宁,她还是暂且忍一忍。

“好,吃……”

陆明蕊从嘴里挤出两个字,旋即绕到后面握住轮椅的把手,推起他就往外走。

正午时分,凤凰楼人满为患,两人又是临时起意没有预定位置,所以到的时候只剩下三楼角落里的雅间了。陆明蕊站在柜台前犯难,谢怀远却已经从小厮那里接过了手杖,双脚落地站了起来,她微微一惊,顾不得其他人的目光,直接搀住了他的胳膊。

“你别逞强,要不我们换……”

“就这吧,我饿了。”

谢怀远洒然一笑,随即迈开步子朝楼梯而去,行动略显迟缓,陆明蕊慌慌张张地跟在边上,怕自己不小心绊着他,又怕他站不稳突然倒下,手脚都不知该往哪儿放,想起之前在城楼上见到他披着一身银甲策马扬枪冲入敌阵,宛如战龙在野,是那么的英姿飒爽,再看看他现在这副文弱的模样,她忽然心酸不已。

成天挂着笑,也不知他是怎么克服这种巨大的落差的。

想归想,脚下却没停,两人蜗牛似地爬上了三楼,进入雅间坐下的那一刻陆明蕊不自觉地呼出一口气,谢怀远见状从袖子里掏出了布帕,浅声道:“擦擦汗。”

到底是谁需要擦汗?

陆明蕊噎了噎,伸手扯过帕子,略显粗鲁地拭去了他额头上的汗粒,然后抽来椅子坐在他身旁,道:“吃完饭你就给我回家躺着,今天不许再走路了……不行,我还是跟你一块回去,然后再看看你的腿,要是撕裂了也好及时处理。”

“都依你。”

谢怀远翻着菜单,看似是顺嘴回了她的话,眉宇间却盈着一丝悦意,恰好小二进来上茶,他转过头去点菜,她也就没有看到。

未几,热腾腾的烤羊腿上了桌。

说来不愧是着名的西域食肆,风情别具一格,杯碗箸碟都是陶土制成的,棕黑发亮,粗犷而又朴实。羊腿也并非切好之后装盘送上来的,而是整整一只架在铁杆上,两旁有把手可以转动,下面的铜瓯里还铺着炭,炭头烧得通红,将两人的脸映得微微发亮。

陆明蕊用银刀切下一片薄薄的肉,然后放到他碗里,道:“试试。”

谢怀远嚼了几口,只觉肉汁四溢,非常鲜嫩,油脂和瘦肉融合得刚刚好,既不会太腻又不会太柴。他稍稍抬眸,看见陆明蕊正把筷子伸向六角琉璃碟里的辣酱,蘸着吃得有滋有味,他顿了下,也有样学样,却被她推向另一边。

“这个很辣,你伤还没好不能吃,喏,那碟是你的。”

谢怀远转过头,果然见到一碟与别的不太相同的酱,试了一点,好像是三星葱、香油、胡椒粉和盐拌在一起的,有种独特的清香,虽然没有辣椒那么过瘾,但更能衬托羊肉本身的香味,再配上刚烤好的馕,可谓无与伦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