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瑾曾经做过几年的书呆子、工作狂, 几乎每天大脑都在高速运转,连觉也睡不踏实,等后期终于成功跨越阶级, 她才开始学着享受生活, 且不在乎为此费时费力。
“初恋”这件事对她而言是个心结,也算是享受。
虽然预感到她和谭米雪笑脸相对的时间没剩多少,但于瑾也不想太匆忙了。
好的东西要慢慢品尝,理所应当。
而谭米雪还没摸清楚要怎么追求一个人, 从早到晚都处在深思熟虑中,正和了于瑾的心意。
一天、两天、三天。
一眨眼三天过去了, 谭米雪那边竟半点动静也没有, 这让于瑾不禁暗暗犯嘀咕, 猜测着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变故, 就在她试图刺探一下情况时, 谭米雪有了动作。
周五早自习,于瑾一进教室, 便在自己书桌上看到了个粉红色的小信封,那么明晃晃的摆在上面,当然不止她一个人能看到。
此刻在班里的同学都知道她收到了情书, 嗅着八卦的气味,一双双眼睛紧盯着她。
于瑾扫了眼身旁还空着的位置, 颇为淡定从容的将信封拆开,里面是一张粉色的信纸, 被仔细的折成了心形, 纯真又漂亮。
欣赏片刻, 于瑾又慢条斯理的将这颗心拆开。
她在班里一向冷着脸, 不容人轻易靠近, 即便不少学生好奇之火熊熊燃烧,也不敢上前来打听,甚至不敢斜着眼张望,让于瑾稳稳当当的看完了那封信。
五六百字,大概有小作文那么长,言辞矫情肉麻,还有许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诗句,一看就是网上东拼西凑来的。
也就最后这句话是出自谭米雪的手。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情书,不管你喜不喜欢,一定是最后一封情书了,写情书真的太难了。”
三天时间就鼓捣出这么点成果,真是让人不敢置信,于瑾也觉得,情书这招很不好,确实应该早点弃用。
她把信纸四四方方的折好,收回到信封里。
没过一会,谭米雪悄无声息的回了教室,一坐到椅子上就问于瑾,“怎么样?”
实话实说是不怎么样,可为了不打击谭米雪的积极性,于瑾还是带了点笑意道,“再接再厉。”
谭米雪这三天时间也不仅仅只弄出了一封糟糕透顶的情书,“周六我请你看电影去吧。”
有那封情书做对比,看电影真是个绝妙的好主意,于瑾假装犹豫了片刻,方才点头同意,“得等补完课的。”
“嗯!”
周六上午八点,于瑾准时来了谭家,刚巧碰到正要出门的谭震,“谭叔叔好。”
“哎,小瑾来了。”谭震也不是很急着出门,加上这些天一直没能顾上女儿的学习,就站在原地询问了几句。
谭震今年不过四十出头,长的高大挺拔,模样也十分英俊,唯一美中不足是他言行举止偶尔会流露出一种阴柔的气质。
这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点说,他转眼珠子时的神态总像个在盘算什么的老女人,这和梁玉生的婆婆妈妈还不一样,于瑾猜测他小时候应该是扎在勾心斗角的女人堆里长大的,耳濡目染之下难免与之有些相似,也就不怪京城的老爷子看不上他。
于瑾虽然脚还没真正踏进谭家门,但谭家的底细她已经琢磨透了,这会不管面前站着谁,她都能游刃有余的应对。
三言两语打发谭震后,于瑾快步上了二楼,谭米雪蹲在楼梯口等她,真像个在等主人的小狗。
“单词都背了吗?”
“背了,但是没背下来多少……”
于瑾对谭米雪要求不高,一天能记住十个单词就行,只是谭米雪能力有限,滚瓜烂熟的最多三个,剩下七个都得吭哧吭哧的想。
不过有一点倒是值得称赞,但凡于瑾纠正过的,她基本不会再错。
“寺庙。”
“t、e、m、p、l、e!”
“行,今天表现挺好,就错了六个,还剩一个小时,把作文写了吧。”
看谭米雪的情书就知道,她的文学素养实在不怎么高明,作文总写的驴头不对马嘴,五十满分,撑死能拿到三十,于瑾从前不太重视文科,可那篇糟糕的情书真叫人难以忘怀。
也许教一教,她以后就会写了。
十分钟后,于瑾明白了什么叫“强人所难”“痴人说梦”。
“你写什么呢?”
“一次难忘的事……”
“慢羊羊村长被灰太狼抓了,你和喜羊羊美羊羊一起去拯救村长,请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谭米雪咬着笔头,眼珠亮晶晶的说道,“昨天晚上,我做梦的时候。”
于瑾顿时气笑不得,“让你写一次难忘的事,不是一次难忘的梦,你这属于跑题,老师一分都不会给。”
“我想看电影……能不能看完电影回来再写啊?”
“不行,要写完才能去看。”
谭米雪习惯性的想要耍赖,可刚一张口,就想起来自己还在追求于瑾的阶段,没有撒泼耍赖的资本,便闭紧了嘴巴,委屈巴巴的撅起一个弯弯的小弧。
于瑾并不心软,让她撕掉之前写的那一篇,“重写。”
这个年纪的高中生都不太愿意在作文里写真人真事,谭米雪也一样,明明脑子里难忘的事情那么多,却宁可揪着头发胡编乱造一通,写过年一家人围在桌子前包饺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