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皱了皱眉,“这……,你想喂?”
曾尛点头,“早就想喂了,我们家脱下来的谷壳都磨成了稻麸,这些和菜叶子一拌,就能喂它们了。”
曾淼一听要喂鸡,高兴的不得了:“好啊好啊,我支持,奶奶,我们喂鸡,喂鸡。”
“行吧,等你叔叔回来,让他先弄个鸡窝出来,就弄到你家吧,你家进门的拐角处,是个好地方。”
“行啊行啊!那等春天了,我就去给它们抓虫子挖野菜。”
这两只野鸡公的看起来大点儿,母鸡倒没有那么大,现在虽然是冬天,但是不代表它不产蛋,不过因为就只有一只母鸡,估摸着一天能下一个蛋都不错了。
不过野鸡会飞,但是飞的时间很短,几乎是飞起来就会落地,但是它们跳跃和奔跑能力非常厉害,野性比较强,熬出来的汤不油腻,特别好喝,估计和它们经常跳跃跑动有关。
“不过你们得做好准备,野鸡和家鸡不一样,它们产蛋频率没有那么高,不像家鸡那样一天一个的下,野鸡生产是没有规律的,如果真的要喂鸡,我觉得还是家鸡比较好侍弄,野鸡在野外生存惯了的,猛地把它们关起来,未必会适应,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既然人家拎过来一公一母,倒是可以试试。”
原来如此,“那我们就先试试,养一年再说,不行了就杀了吃肉!”
一听杀了吃肉,原本还趴在地上装死的两只野鸡,突然扑棱着翅膀奋力的折腾起来,似乎是在抗议,又似乎是怕了。
“不想被我们吃掉,就好好的下蛋,你只有,有用了,我们才会不杀掉你们。”
下晌曾诚和曾立去山上砍了竹子,回家扎了两个鸡窝,因为公鸡和母鸡不能在一起养,所以分了两个笼子。
野鸡,就是传说中的七彩山鸡,因其毛七彩斑斓,故名为七彩山鸡,是集肉用、观赏和药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被誉为“野味之王”、“动物人参”。
不管能不能喂养成功,她都要试一试,万一成功了,不也等同于多了一项收入?
过年前十天,曾尛又进城了,有了前两次的经验,这次曾家倒也习惯了。
之所以赶在年前进城,除了想在最后几天出一批物资外,还想感谢一下上次救他命的池家。
不过她进城之后,没有着急去池家,而是先去卖肉,一条一条的大肥肉,一条是三斤,她切好之后就放在空间的角落里,随时拿出,随时补上,就是怕太沉,拎不动。
因为快要过年,大家都需要肉,可是供销社那边每天都要排长队,去的晚了什么都买不到。
曾尛的到来,不知道解决了多少人家的燃眉之急,最重要的是,曾尛找的都是先前买过她鸡蛋的老顾客。
市面上猪肉六毛一斤,还没的挑选,人家给哪个你就得要哪个,黑市上更是达到了八.九毛甚至一块钱。
因为曾尛的肉足够肥,这个年代的人就爱肥肉,所以直接就将价格定在了一块钱一斤。
称好的斤称,肉的品相友好,基本上只要她过去,人家看了肉之后,就掏钱买了,不过因为这个年代有钱人不多,都是普通的职工家庭,所以都只买三斤,因为三斤肉就已经三块钱了,趁着还不到年下,腌制起来,等到过年的时候每天切上一点儿,也足够吃到过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