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放弃成神
余生干了一杯酒,吃了俩口菜,终于冲我们敞开心扉。
“今天既然休哥说了,那我也简单说几句,嘿嘿,我没大家文化程度高,顶多算个初中毕业,所以深了钱了都别怪我。”
张真人拍了余生一下。
“你可赶紧的吧,一会我还要甩几句词儿呢。一会作者把这段掐了,咱俩都傻,人家双休是主角你不知道啊。”
余生赶紧直入主题。
“双休是我哥,从打第一次看到双休,我师傅流年就说了,这就是你的真命天子,哈哈,当时我还以为要我和他搞基呢,吓死我了。”
“你忒么就扯淡,我对悦悦的爱天地可鉴!”
“休哥说的是,嘿嘿,现在我孤家寡人一个了,对金钱我也没啥兴趣,人活着么,就是找刺激,来杯二锅头,美女在我怀,还要啥自行车,哥几个放心,我不是啥矫情人,来,整一口。”
余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气氛烘托到这了,谁要不干好像就是忒么小狗。
张真人连干三个,然后一把拉住我小姨马宁的手,脸上红彤彤的像个猴屁股,那种木头性格还温柔起来了。
“马宁,我喜欢你,我自从第一面看到你我就喜欢你,你那股气质特别像霸道总裁爱上我,欲罢不能,我......我,反正我就问你,喜欢我不?”
然后就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灰溜溜的躲到我身后寻求庇护。
都忒么近神明的人了,还这么囊,啥也不是。
马宁也红着脸,狠狠的瞪了张真人一眼,也没说喜不喜欢,但从扭捏小女生的做派我就看出来了,完犊子了,我估计以后就得叫张真人小姨夫了。
大家今天都很高兴,最让我诧异的是白溪,以往只要看到白溪,这浪蹄子绝对是领口快开到肚皮,露出白花花的大馒头,妖娆妩媚的小眼神,不用咋眨,就觉得她勾搭你,但今天的穿衣风格,保守的比悦悦还吓人。
长袖体恤,还有一个宽大的外搭,黑色休闲裤,还是那种肥胖版型,最关键的是,这种嗜酒如命的女人,今天竟然滴酒未沾。
我喝多了脑袋有点短路,抱着悦悦的肩膀看余生和白溪打情骂俏,不禁感慨。
“兄弟,你好好对人家,我看这意思好像忒么怀孕了,穿的多保守。”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就连金诺逗黄翩的动作都停止了。
所有人齐刷刷的看着我,又迅速看向白溪。
白溪脸顿时通红,急忙捂住脸,撒娇的对余生说。
“你说么,你说么。”
余生今天最少喝了俩瓶多白酒,现在站起身,晃悠的厉害,不过还是气势非凡的大手一挥。
“没错,我忒么快当爹了!哈哈哈......”
我真没想到,一句玩笑话,竟然是真事儿,哎呀,毛迎毛欢哥俩,你们要是有余生这俩下子,至于当初搞成那副臭德行么。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酒局散的很晚,所有人都挤在了店里俩个小卧室里,只有我孤单单一个人坐在店铺门口吸溜着烟望月。
我仰头望的不是月亮,而是寂寞。
近神明又如何?从地火决引发天雷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地火决并不是阴阳道的术法,更不是什么大舅留给我的万法归宗,而是冥亡城的术法。
这很难解释,却真实存在。
当唯一的依靠被摧毁的啥也不剩,那也就剩下造物主的那颗脆弱的玻璃心了。
没错,我就是玻璃心,还是那种一碰就破碎的玻璃心。
刚才虽然很开心,但我心中一直闷着事儿,地火决以后是够呛能用了,本以为一招鲜吃遍天,结果忒么的是冥亡城的术法。
人在心里有事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喝多的,所以我现在就是喝多的状态。
自从近神明后,进行了第一次打坐,也就是所谓的冥想。
普通人肯定是心无杂念,想着美好,体会磁场云云,但近神明的我,则是很久才入定,主要是突然想到了往生尺和地火决为啥能完美契合,这忒么也没个明白人给我解释。
都说这个层次已经可以自行创造术法了,可我这种小白型的人,创造个屁?
人家余生发自内心的创造术法是个美女,张真人那可是正统的道士,虽然不知道是哪个流派,但一用术法时候的谁都能感觉到那个味儿贼拉的正。
我算个啥?
我能研究个啥?
我还有个啥?
还能干点啥?
啥叫失声痛哭,我这就是!
还没等真正入定,我就呜呜的哭,还死要面子,不敢睁开眼睛哭,就等于坐在门口蒙着夜色的大被,哭的那叫一个惨啊!
具体啥时候入定的,我记不清了。
白色的空间,一尘不染。
我蒙圈的看着周围,这就是所谓的内视,也就是他们总叭叭说这就是你内心最真实的一面?
难道说我真实如同刮大白一样,忒么的一丁点思想也没有? 事实证明我错了,错的很离谱,因为很俩年多以前把我拽进梦境的那糟老头子又出现了。
还是那种扇着破扇子,端着个茶壶,拧扯大腚小跑过来的。
“嘿嘿,小伙子,这回触碰到神明境界,感觉如何啊?”
我蒙圈的问。
“大爷,你别告诉我,现在我已经成神了,我还没傻了吧唧的谁说啥我都信,再说了,都说神是全知全懂的,我都没明白,你咋又把我整进来了。”
错不了,这里绝对是梦境空间。
糟老头凭空坐下,似乎屁股底下就是凳子,慢条斯理的和我说。
“哎呀,很多年前,你大舅就说阴阳道的主事人选完了,让我帮着参谋参谋,我懒得多管闲事儿,但你大舅的人情我得还,所以就考验了你一把,咋的?记仇了?别记仇啊小伙子,我特意过来在梦境里助你再升一级,完美的达到神明,这不就可以和倪天一那个小王八打一场了么,不过生死不论哦,我管不了那么多,也懒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