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_19(1 / 2)

因此在欧姆开口拜托,并且还用大堆或肥美或甘脆的虫子(感谢系统的扫描搜索功能,让这些虫子无所遁形)作为谢礼之后,哈库纳便拍着胸脯说这件事情包在他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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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的成功运用让四只未成年大猫饱餐了一顿野猪肉。

挑食的欧姆不吃内脏,因此特拉法和阿图姆都十分贴心地将柔软的肚腹部和脊骨的肉让给了他,至于纳尔逊也想尝尝这最鲜嫩的部分……不好意思哥哥的铁掌在此。

为了蹲守这只肥头大耳的野猪,欧姆他们四个已经快两天没吃了,因此分配好自己下嘴的地方之后,全都撕开野猪皮大快朵颐起来,饶是如此,他们在吃到一半的时候,早已经在空中盘旋的秃鹫也成群结队地降落下来准备蹭吃蹭喝了。

比起鬣狗,秃鹫更不招待见,甚至连鬣狗都厌恶秃鹫——虽然鬣狗经常像个疯子厚脸皮一样抢夺别人辛辛苦苦捕猎的成果,但大部分时候他们也是会自己狩猎的。秃鹫就不一样了,他们的鸟生信条就是能白吃白喝就坚决不自己动手!自己狩猎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如果说鬣狗是厚脸皮的话,那么秃鹫就是没脸没皮了——形象和口碑那是什么?能吃吗?他们已经不要脸了,没看到他们脖子以上都寸草不生吗?

总而言之,因为空中的优势,让秃鹫们早在欧姆他们开始狩猎的时候就盯上了。只不过苦于欧姆他们小小年纪却十分精明,开吃的时候只撕开了很小的口子,刚好够他们的嘴巴伸进去,完全没有秃鹫“见缝插针”的空间。

只是眼看着欧姆他们的肚子渐渐吃圆,这些秃鹫就稳不住了——再这样下去,残羹冷炙都没有了啊!

这些变秃了也变强了的强盗们放开了胆子,扑啦啦一片往野猪上挤,这些无耻之徒更不要脸的还去啄欧姆他们的屁股——只要他们一吃痛转头,就会有一个秃头往那血糊糊的口子里钻。

欧姆他们防不胜防也烦不胜烦,最终决定分成两组,一组先吃另一组驱赶这些秃鹫。

鉴于猎豹兄弟与欧姆和阿图姆的体型诧异,欧姆和纳尔逊组成了一组,阿图姆则是和特拉法一起。

因为欧姆是这几个之中胃口最小的,所以他也是最先吃饱的,于是他便和纳尔逊先驱赶。

纳尔逊还好,虽然比不上特拉法身手敏捷,但驱赶秃鹫还是颇有成效,但是轮到体型只有猎豹三分之一大小的狞猫的时候,这些看人下菜碟的秃鹫们根本不为所动。

作为草原上体格最大的猛禽,这群秃鹫张开两只翅膀后翼展大约有2米多长,半米多宽,对一只未成年狞猫来说,可以说是“庞然大物”了,因此他们根本不讲狞猫的龇牙咧嘴放在眼里。

毕竟,虽然秃鹫是食尸的,但是他们的坚喙和利爪也不是摆设,若是惹恼了他们,一只狞猫也并不是不能处理的!

其中一只最年富力强的秃鹫正面红脖子涨地啄食尸体,根本没有将欧姆放在眼里,感受到欧姆的驱逐,秃鹫恼怒将他那带钩的嘴往欧姆身上啄去——成年秃鹫可以轻而易举地啄破和撕开坚韧的牛皮,因此若是被啄中,欧姆轻则受皮肉苦,重则说不定会伤到骨头!

“欧姆哥哥!”阿图姆本来飞速进食,眼见变故突生,顾不得多想,砰地一下往那只秃鹫身上撞!

那只秃鹫本来怒火都对准欧姆,根本没注意到还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猝不及防之下也踉跄了一下,那带钩的喙偏离了方向,啄到了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