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_141(1 / 2)

所以,富察尔济那个家伙之前才会和突然和身边马自修说,想要论证对方是怎么‘走回’处州城的,不妨亲自找个人来实验。

也是从方才起,城楼底下那个小衙役已在城楼底下来回这样做了两次往返跑。

他所扮演的角色是‘凶手’,手中的米袋则代表着‘尸体’。

一旁的马自修是提醒时间将要到来的‘钟声’。

至于这其往返中的距离,均是出城门的这段路到城外的那条河沟,也就是上个月第一起凶杀案发生之时,凶手夜里走过的那段路。

第一次,‘凶手’用的是官府一开始的那种原始推测。

即偷偷摸黑带着尸体翻过栅栏,并用最快的速度趁着守夜的官差发现自己的半刻种到达对面的河沟。

第二次,他用的则是马自修所说的寻找一个视觉上的死角。

从一旁悄悄摸过去,以此节本身正面省翻越栅栏的时间,并在守卫轮换的过程中一次性从城内带着尸体逃出。

这个过程都要花费了整整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