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乃屿觉得自己应该戴副墨镜来才对。
没过一会儿,江酩就下楼了,他将手中空掉的玻璃碗和杯子交给迎上来的佣人,而后坐到肖乃屿对面,抓起一个三明治,三两口解决了。
这饿狠了的虎狼吃相,一击摧毁江酩在肖乃屿心中高大威武的形象:“你没吃饱?”
“光喂他了。”江酩一口气喝掉了一杯温牛奶。
肖乃屿以为自己看错了:“你不是不喜欢喝牛奶!你不是说这辈子都不会碰这种甜腻腻的东西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江酩仿佛失忆了一样:“这牛奶这么香,我怎么会不喜欢?谁会不喜欢牛奶?!”
“.............”
大明星无话可说,只默默来了一段无实物表演:抬手扶了扶并不存在的墨镜。
回去之前,肖乃屿出于好奇表示想见纪寻一面,这事江酩居然还做不了主,他就看着江酩夹着尾巴进主卧征求了五分钟的意见,而后才出门说:“可以。”
“那我进去和他说说话。”
江酩拉住肖乃屿说:“你们可别打起来。”打起来我不知道该先帮谁,一个怀着宝宝,一个又是自己的小心肝,这是世纪性的选择难题啊!
“打起来??为什么会打起来?”肖乃屿开心地笑了几声,而后一脸嫌弃地道:“酩哥谈了恋爱怎么就变傻了?”
江酩:“.......”
肖乃屿推门进了主卧,一见到纪寻本人,他又想起来,自己大概和这位纪少爷见过一面,在某个名利场的酒宴里。
当时只觉得这人是个被人仰望高不可攀的存在,现在他却如此接地气地穿着小熊睡衣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床上,江酩居然说他是“小野猫”,肖乃屿怎么看都觉得这明明是只乖巧得不能再乖巧的“小猫”了。
“你坐这里吧。”
这小少爷先开了口,虽然还坐在略显凌乱的被窝里,但气质丝毫不减,从小细节就可以看出他教养极好,即使失忆了,这种绅士的风度还是刻在骨子里,时不时表现出来,如果他头上没有用缀了苹果的橡皮圈扎个小揪揪,气势还能更足一些。
“你好呀。”肖乃屿只觉得可爱极了,他几乎立即就喜欢上了这位纪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