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并案(2 / 2)

不良笔探 夜不悔 1166 字 21小时前

“死者陈倩,现年十八岁,是a市嘉誉中学高山(1)班的学生,于9月21日午夜12点30分至1点之间被人勒死于校门外。凶器被凶手带走,现场有打扫过的痕迹,说明凶手是一个有反侦察意识的人。奇怪的是现场没有打扫干净,留下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

“陈倩的案子还没有侦破,虽然抓到了有犯罪嫌疑的秦白,但是种种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秦白不具备杀人动机,光靠他当晚与死者见过面在死者身上留下指纹的这些证据,还不足以定他罪,只能说明当晚他见过死者和接触过死者,所以要确定他就是凶手,还需继续侦办。现在我来说说关于陈倩一案的相关疑点。”

“第一,根据陈倩的同学和老师反应,陈倩在校是一个乐于助人且成绩优异的三好学生,是有思想有**见解的人,不存在早恋或与人结仇生怨。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一个优秀三好学生,谁会狠心杀了她?她又为什么会怀孕?是情杀吗?”

“第二,根据犯罪嫌疑人秦白的供述,说他是受了从c市来的委托人刘姓夫妇的委托,去接近陈倩获取陈倩身上的胎记和毛发,以证实是不是刘姓夫妇十八年前被人贩子偷走的女儿,同时以相貌俊朗的魅力吸引陈倩前去深夜与他赴会,可是之前已经说了,陈倩不是一个外貌控的女孩,且还有身孕,也就说有喜欢的人,那么问题又来了,这样的一个女孩为什么会对第一天才认识的秦白感兴趣?在不了解一个人的情况下就独自一人深夜去赴会,她不知道危险吗?或者说这里面难道有什么必去的理由?这个理由是不是造成死者被害的原因?”

昏暗的会议室,石毅在投影仪前把陈倩一案的疑点说了出来,然后将投影仪上的画面换了,换成了陈国梁的凶杀现场,他用笔指着投影仪上的死者,他说:“现在又来说陈国梁一案。”

“陈国梁,现年四十八岁,于9月22日,也就是昨夜凌晨两点在河滨公园的树林内,被人用羊角锤之类的凶器多次捶打头部致死,死前曾饮酒,距离死者五十米远的道路上停着死者的车。现场有被打扫过的痕迹,凶器被凶手带走,可以证明凶手是一个有反侦察意识的人。”

“紧接着从死者陈国梁的妻子哪里获知,昨日陈国梁因为女儿被害一事心情极度悲伤,在家中喝过不少酒,后来在下午六点钟左右接了一个电话,就开着车匆匆离开了家,从那以后在没有回过家,直到今天上午被人发现死于河滨公园树林内。”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死者陈国梁为什么会去河滨公园?是去见人?要见的人是不是用电话叫他出去的那个人?同时叫他出去的这个人是不是凶手?可是经调查发现,死者接到的那个电话是一个公话亭打来的,除此之外在无任何线索。由于死者身份的特殊性,是陈倩的父亲,凶手也都有着反侦察意识,还都带走了凶器且打扫过现场,是不是可以证明两起凶杀案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下面,在座的各位发表你们的意见吧。”

会议室里的灯在石毅的话落下后亮了起来,在座的十余位办案民警开始讨论这两起案情。而石毅则回到了座位上,一旁的法医林芳向他石毅投来了目光,她问:“如果这两起案件并案,那么是不是就说明被抓的犯罪嫌疑人秦白不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