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这本小说前的顾小天是一名重点高中的学生,家庭美满,成绩优异,学习之余喜欢打篮球,弹吉他,歌也唱得不错,出众的外表和优秀的成绩以及三项加分技能让他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被同学们亲切的称呼为校花。
没错,是校花。
顾小天虽然上学比同龄人早一年,发育也比较晚,但他是高中篮球队的主力球员,打高中联赛前的一个月队员们成天到晚的在操场上集训,整个高中的帅哥都在篮球队了,便经常有女孩在旁边围观,队里的几个有人气的学长把顾小天当弟弟看待,会经常给他买饮料和零食,还会把他背起来满操场的跑,女孩们喜欢他又羡慕他,久而久之便戏称顾小天校花了。
顾小天知道女孩们在和他开玩笑,对此并无不满,他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也是出了名的好人缘。
高中生们搞小群体拉帮结派,一个班能分出七八伙,管他是学霸学渣还是小透明,提起顾小天都会说他们是朋友,下课铃一响起,他课桌边上一定热热闹闹的围满了人。
这种热闹一直持续到高二那年,情窦初开的顾小天谈了人生中第一次恋爱,对象是顾小天的同桌,一个肉呼呼的女孩,从高一开学起她每天都会给顾小天带一份自己亲手做的早餐,整整一年,无一日间断,不止顾小天被感动了,班里的同学们也被感动了,他们帮顾小天筹划在520那日表白。
五月二十号是顾小天满十八周岁的生日,他每年生日都会邀请关系要好的朋友一起去ktv庆祝,成人礼就更隆重了,来了两百多号人,开了三个大包房才勉强挤下,他们在其中一间包房里摆满了蜡烛和玫瑰花,顾小天捧着玫瑰,为同桌唱了一首情非得已,之后两个人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父亲一直教育顾小天,每一个女人都是温室中的花朵,要保护也要呵护,可有了女朋友,你的温室里就只能存在这一朵花,因此确立关系后顾小天尽可能的与其他女性朋友保持距离,只和同桌一起玩。
然而同桌对自己的男朋友并不是很满意,她性格很直接,当机立断的指出顾小天的错误。
顾小天没有让她感受到自己在谈恋爱,她觉得自己更像顾小天的好哥们。
顾小天虽不能理解自己到底哪里没有做好,但愿意改正错误虚心求教。
同桌给了他一本小说,名为《豪门娇宠:总裁非我不可》,让他通读全文并写出六千字的观后感。
就是这本该死的无脑甜宠言情文,令顾小天忍受了长达十四年的孤独寂寞。
……
国内时间下午七点整,顾小天抵达了a市,一下飞机便接到了来自父亲的电话。
“笑天,这次让你回来不单单是为了林老爷子的寿宴,我年纪也大了,国内外两边跑实在有些力不从心,以后a市的生意就交给你打理,可别让我失望。”
“嗯。”
“具体事宜我会让秘书发到你的邮箱里。”
顾小天拼命压抑着自己内心的兴奋,冷冷淡淡的应了一声,“好。”
岂止是好,可他妈太好了,这么多年以来他每天跟着那些外国大叔打高尔夫听他们聊经济谈国情,都快要无聊的长毛了,鬼知道他有多盼着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