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2节(1 / 2)

策行三国 庄不周 3568 字 23小时前

虽然他不明白天井关会被如何攻破,但他经历了这么多,知道令狐邵虽然才德兼备,却不是吴军将领的对手,就像世家的部曲不是吴军精锐的对手一样,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弥补这个差距。

司马孚的心不断的往下沉。他想起孙策当时的神情,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恐怕正如父亲司马防所料,他自己主动跳进了邘城这个死地。

就在司马孚考虑要不要把这件事也告诉司马懿的时候,有人来报,吴军有行动,可能会再次发起进攻。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消息:吴军的中军战旗重新换成了孙尚香的,孙尚香可能重回战场了。

司马懿、司马孚四目相对,不约而同的一声长叹。司马孚前脚进城,吴军后脚换战旗,准备攻城,这摆明了就是一个坑,连投降的机会都不给他们。

这是为什么?司马懿百思不得其解。他眉头紧皱,沉思半晌,眼中寒光闪现。

“叔达,趁着还没破城,你赶紧走吧。”

“我去哪儿?”

“我写一封信,你带去太原,交给逢纪,除此之外不要见任何人,找地方躲一阵子,等我的消息。如果我没死,你就来相见。如果邘城被破,我死了,你就自寻生路。”司马懿冷笑道:“孙策一心想我死,我倒要看看他有没有这本事。”

司马孚盯着司马懿看了又看,心中莫名不安。他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此次一别,恐怕后会无期了。他心中愤懑不已。这是为什么?吴王为什么如此针对我温县司马,兄弟各为其主又不是只有我们。

……

司马孚进了邘城,朱桓的任务就算结束了。孙尚香重新接过兵权,设宴为朱桓送行。

朱桓倒是很开心。虽然只是配合演戏,他还是有收获的,不仅还了陆逊的人情,还和孙尚香攀上了关系。以吴王对这个妹妹的偏爱,以后有什么事求到孙尚香面前,应该没什么问题。

送走朱桓,回到大帐,孙尚香向陆逊传达了孙策的命令,尤其是要缓攻邘城,分功沈友等人的事。朱桓在的时候,她不便单独与陆逊商议,此刻朱桓走了,她才一吐为快。她有些不甘,在别人面前不便表露,在陆逊面前却有些按捺不住失落,抱怨了几句。

陆逊沉默着,眉头轻锁,最后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还得安排一下,希望能来得及。”

“安排什么?”

“截杀司马孚。”

孙尚香一下子反应过来。“你是说,司马孚会出城潜逃?”

“至少有这个可能。”陆逊一边命人传令,一边说道:“大王有意杀一儆百,司马懿也不会坐以待毙,投降既不可得,他自然不能留下司马孚在城中共死。只要出了城,隐姓瞒名,并不难。”

孙尚香连连点头。“可是邘城之北就是太行山,藏身之处太多了,你怎么知道司马孚会从哪条道走?”

“这正是麻烦之处。”陆逊取过地图,搜寻起来。“可是大王要他死,我们总不能什么都不做,任其逃之夭夭。事忠以君,能与不能在其次,尽不尽心才是根本。”

孙尚香看看陆逊,没有多说什么。

时间不长,斥候营校尉来了,还有几个经验丰富的斥候。陆逊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几个人讨论了一下,选择了三条最有可能的线路,并根据时间和行程估算了司马孚可能的位置,分别安排了伏击地点,最远的一队人要潜入太原,直到晋阳城,因为逢纪就在那里,司马孚如果去并州,很可能会见逢纪。

“注意,司马孚身材高大,有八尺三寸,并不难辨认。从他走路的姿势来看,应该有武艺在身,你们一定做好准备,不要被他逃脱了。”

“将军,你就放心吧,除非走岔了,否则一定能完成任务。”几个斥候拍着胸脯保证。

看着陆逊为了一个司马孚大费周章,仔细推敲每一个细节,比攻邘城还要用心,孙尚香吐吐舌头,既得意,又有些迷惑。

第2364章 追杀

司马孚本想在城中休息一夜,第二天再出发。吴军只能三面围城,北面的山地一直掌握在司马懿的手中,他觉得很安全。司马懿不同意,匆匆让司马孚吃了一顿饭,安排了二十名精锐部曲护送司马孚出城。

借着摇晃的火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崎岖的山路上,看着身边深不可测的山谷,司马孚心情复杂,悲愤交加。几天前从长安赶来的时候,他绝对没想到会有今天的结果,早知如此,他就不来了,直接去益州多好。可是当初谁会知道呢,就是现在,他也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原由。

二兄似乎明白,又似乎不明白,他也猜不透。从小到大,他就猜不透这位二兄。

山路不好走,夜路更不好走。司马孚身材高大——这是温县司马氏的家族特征——走起这种山路更是受罪,不仅身上的衣服被路边的山石、树枝刮破,就连冠都被碰落了,头皮散开,脸上也被树枝刮出几条痕,沾满尘土,极是狼狈。

司马孚又累又气,不肯走了,护送他的部曲却不答应,一边婉转的解释这是司马懿的命令,请司马孚不要为难他们,一边架着司马孚向前。他们身高不如司马孚,山路也不好走,架起来很吃力,司马孚也不舒服,只好自己走。

天亮时,他们越过了双台岭,到达封门聚。封门聚在一条叫草树沟的山谷中,一条无名小河从山谷中流过,面积不大,只有二三十户人家。邘城被围,官道被吴军控制,城中与上党之间的信使来往都会在这些聚落停留,休息一下,吃点东西。聚落里的百姓与世隔绝,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们是官府的人,又有武器,不敢反抗,只能倾其所有的侍候着。

反抗当然也有过,但那些猎户、农夫如何能是这些世家部曲的对手,很快就被制服了,男人被杀,女人被留下来当作奴婢,洗衣作饭,以换取苟活的机会。

司马孚赶到的时候,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照进山沟,炊烟袅袅,鸟雀在树巅跳来跳去,发出清脆婉转的叫声,一条大黄狗卧在村口,看到司马孚等人赶到,警惕地站了起来,汪汪的大叫起来,叫声在山谷中传出很远。

司马孚走了一夜,又累又饿,两只脚都肿了,心情原本就不好,被狗一叫,更加恶劣,一肚子怨气正无处发泄。他瞅了一眼那条黄狗。“把这狗宰了。”

“喏。”一个部曲应了一声,摘下身上的弩。那黄狗倒是机警,见势不妙,转身就逃,一晃就不见了。司马孚啐了一口。“走狗就是走狗,色厉内荏,不堪一击。”

进了聚落,走了百余步,转过一个弯,一座小院出现在眼前,隔着杂树织成的篱笆,司马孚看到烟气从低矮的烟囱里涌出,院子里有一个女子正在劈柴。女子很年轻,穿得也少,只有一件粗布短衣,光着脚。她脚边已经堆了一些柴,看起来已经忙活了一阵。

司马孚多看了两眼。他觉得这个女子虽然头发散乱,衣衫不整,但她劈柴的动作干净利落,斧起柴分,很有力量感,与他以前见过的女子不同,自有一股子山间野性。

“哟,好俊的少年郎。”女子也看到了司马孚,停下了动作,拄着斧头,向司马孚嫣然一笑。

司马孚愣了一下,有些意外,停下脚步,指指自己的鼻子。“我?”

女子笑了起来,身体晃动,敞开的衣襟跟着摇晃起来,露出一抹白。司马孚虽然没有特意去看,却还是被吸引住了,不由自主的多看了两眼。女子意识到司马孚的眼神不对,立刻收起笑容,掩上衣襟,转身回屋。司马孚有些遗憾地咂了咂嘴。一旁的部曲看在眼里,有些意外。

“少主喜欢她?”

司马孚瞪了他一眼,喝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言!我与她素不相识,怎么会这样的念头。”

部曲尴尬地摸摸头,没有再说什么。领头的都伯听得清楚,笑道:“少主,看这院子收拾得还算干净,我们就在这儿休息一下,吃点东西再赶路吧。”

司马孚犹豫了片刻,点头答应。都伯冲着手下使了个眼色,两个健卒会心一笑,推门而入,直奔茅屋。都伯留下数人在院子外守候,自己保护着司马孚进了院子。茅屋里响起女子的尖叫声,时间不长,那女子被两个健卒拖了出来,摁得跪倒在司马孚的面前。她头发散乱,脸色却因挣扎而涨红,看得司马孚一时心动。他喝了一声,示意健卒放手。

“你不要怕,我们不是歹人。”司马孚温和的笑道。

“非请自入,还不是歹人?”女子愤怒地反驳道,身体颤抖,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害怕。

司马孚苦笑。他从小家教甚严,一向以君子自居,没想到今天却成了歹人。他摸摸鼻子,咬咬牙。“我是河内温县人,姓司马,单名一个孚字,你如果去过河内,应该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