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乱的存在让他觉得欣喜,感到满足,这就足够了。
碎衣甚至想过,如果是林乱先死去,他就要给他一个盛大的葬礼,林乱喜欢的都给他陪葬,最后,为了不让他孤独,碎衣可以将自己也放过去。
如果是他先死去,那他要离林乱远一点,他怕他会忍不住在这之前杀掉林乱。
碎衣这么想着,吻了一下林乱的侧脸,把自己埋进林乱的脖颈。
他为什么会喜欢林乱呢?可能是因为无论你是什么样子,肮脏不堪的,或者光鲜亮丽的,林乱都会伸出手来揽住你的脖子,好像全世界都只有你。
这种感觉太让人放松跟迷恋,一不小心,碎衣就陷了进去。
林乱哼唧了一声,含含糊糊的抱怨。
“碎衣你太胖了。”
碎衣笑了一下,他是很重,但是绝对跟胖搭不上边,像只豹子,矫健,四肢线条流畅,爆发的力量却强的吓人。
他突然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的,有林乱,有周烟,有林乱的小马。
就是苏凌然那边难办了些,碎衣不打算放手林乱,但也不打算对上苏凌然,但是他有一处比苏凌然强,他要年轻的多。
征战沙场多年的人寿命总长不到那里去,不管如何武艺高强的战将,总会不可避免的有那么几处暗伤。
只要是伤,要想恢复就要伤身体。
他们在这片荒漠里透支了自己的生命,看起来还是完好无损的,但实际上,等到了时候,年轻时候透支过的,都要全部还回去。
就像被蚂蚁啃噬的参天古木,日夜积累,总有那么一天,一息之间猝然崩溃,枝叶枯萎,枝干漆黑。
苏凌然三十有七,还正当壮年,但他已经开始显露疲态了,谁都知道,苏将军长年有肺疾。
碎衣不着急,他让林乱去行宫参加公主的婚礼,这是在向苏凌然发出示好的信号。
他要与苏凌然共同抚养林乱,而苏凌然也默认了这种情况,这让碎衣更有了几分把握。
屋里暖烘烘的,周烟在香炉里添了点香。
林乱说不上喜欢闻,但是他爱捣鼓这些东西,嘴上说着自己是个男孩子不弄这些女孩家家的小玩意儿,其实他还偷偷玩过周烟的那些水粉胭脂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