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2 / 2)

狂妄 春风榴火 1872 字 1天前

......

第二天早上,殷之遥和室友们下楼,远远地便看到程妄拎着饭盒在树下等她。

殷之遥惊呼一声,朝着他小跑而去。

他穿着一件黑色毛衣,看起来很精神,冬日里他的皮肤越发显白,鼻息间有白色的雾气。

殷之遥跑到他面前,诧异地问:“你怎么来了?”

程妄伸手扣住她的红色围巾,捻了捻,说道:“昨晚没睡好。”

“啊?”

“因为想见你,好不容易捱到天亮。”他晃了晃手里的早餐盒:“给你煮了鸡蛋,煲了粥。”

殷之遥感动极了,接过了饭盒,故作淡定地说:“男朋友,表现不错哦。”

程妄看着小姑娘素淡的面庞,嘴角淡淡地勾着,仿佛永远也看不够。

“你等会儿还有课吗?”

“今天没有,但是会去实习的公司。”程妄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走了。”

殷之遥将他穿得这么少,连忙将自己的羊绒围巾取下来,勾住了他修长的颈子,仔细地系了一个结:“北城的冬天好冷哦,你要多穿一点。”

程妄眼底含笑,嗓音微扬:“心疼我啊?”

“虽然只是试用期,但...”殷之遥略带害羞地看他一眼,仍旧一本正经地说:“但也是男朋友啊,我疼男朋友,不应该吗。”

“那请女朋友多疼疼我。”

“你好肉麻哦。”殷之遥推了他一下:“快去上班啦。”

程妄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眷恋地望她一眼。殷之遥目送着他,挥了挥手:“快走吧。”

他冲她笑了一下,像个傻乎乎的青涩大男孩。

......

食堂里,殷之遥打开了程妄给他准备的早饭,有剥好壳的鸡蛋,还有热乎乎的蔬菜玉米瘦肉粥,边上是水煮西兰花,甚至还有几颗洗好的圣女果。

室友们惊叹地看着这顿丰盛的早餐,惊叹不已。

“这到底是什么神仙男朋友!”

“之之,你确定他是你苦恋三年的男神?”

“我怎么看都像是舔狗行为啊!”

......

殷之遥不是木讷的女孩,她能感觉到程妄的用心,能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她,正如同多年前她对他那般小心翼翼的珍视和呵护。

大概,她真的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了吧。

俩人正式在一起之后,无论程妄毕业事宜有多忙,但凡能挤出时间,都会过来见她,见不到的时候,也总会抽空给她短信电话。

不过,男朋友过于惹眼,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艺术学院以女孩子居多,女孩子们聚在一起时常会谈论的话题便是某某男朋友。

程妄在学校出现的频率过高,自然也引起了她们的关注,贴吧论坛里,时常也会漂浮一些无聊透顶的帖子――

“我之前见过殷之遥的男朋友,不就是学校后街修手机的吗?”

“你这么说,我也想起来了,那个网红手机店,人气真的很高,贴膜小哥太帅了,竟然是殷之遥男朋友啊。”

“emmm,就...只看脸也还行,但是条件就...”

“我觉得找男朋友还是不能只看脸,颜值是最不重要的事情,关键还是能力水平。”

“学校里那么多追求他失败的男生,这下子要意难平了吧,竟然输给一个手机贴膜的小哥。”

“楼里某些人,酸味不要太重了吧!”

“楼上也是好笑,手机贴膜这种顶多就是职业技术学校出来的,有什么好酸的。”

“就是,我只是可惜,殷之遥那种条件的女生,居然会找这种低学历的男朋友。”

“长得帅有用吗。”

......

殷之遥全程没有理会周围人的流言蜚语,她是没必要和这些人解释什么。

她所喜欢的程妄,是个优秀得让人挪不开眼的少年,浑身上下都在发光。她所见到的他的好,又何足与外人道哉。

他就像她的宝贝,最好是被藏得死死的,不让别人看到知道。

不过很快,就有路见不平的围观者甩出了隔壁北城大学官网首页的国际编程大赛总冠军的领奖照片,啪啪啪地替殷之遥打了脸――

“睁大你们的红眼睛看看清楚,贴膜怎么了,人家是隔壁计算机系的高材生,北城大学的校草。”

这曾实锤贴子一方出来,之前冷嘲热讽的层主基本上烟消云散了,很快,这帖子便沉了下去。

人的劣根性就是如此,见不得别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