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她说身体不大好,让我回来带她去医院看看。”

“啥身体不好?娘干活走路比我都利索,”郑玉华没想弟弟真信了这话,一时有点无语,沉默片刻说,“娘叫你回来是为了你的婚事,你跟姐说说,这事你到底咋想的?”

“我没什么想法。”郑旭东说。

“你咋能没想法?我听娘说,先前她给你写信,让你跟林家闺女重新相看,你不乐意?”

“没有不乐意,只是……”

“只是啥?”郑玉华追问道。

想起这事郑玉华就觉得窝火,郑旭东这些年一直在部队,一年到头不见得回来一次,再加上他读书升职,一晃眼就二十七了。上半年郑旭东为公事回来,她娘连忙给他张罗起来,挑来挑去选中林桃花。

林桃花相貌俊秀,是山下村有名的美人,再加上她读过高中,跟郑旭东也有共同语言。当时林桃花也答应得很痛快,对郑旭东满意得不得了,催着赶着要早点结婚。结果郑旭东结婚报告都打了,林桃花却身世曝光拍拍屁股就走。

她走得干脆不带一丝留恋,却让郑旭东又蹉跎半年。

本来陈桂花是想换林佩嫁过去,可郑旭东当时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并说自己暂时不考虑结婚的事。陈桂花接到信后气得在床上躺了好几天,唯恐郑旭东是认定林桃花,不肯再相看结婚。

郑玉华见弟弟沉默,心里有点急:“你告诉姐,你是不是还对那个林桃花念念不忘?”

“没有,姐你想哪去了。”郑旭东哭笑不得,他跟林桃花只见过几次,回部队后连信都没写两封林桃花就走了,哪至于对人念念不忘?

“那你告诉姐,你为啥不肯重新相看?”

郑旭东反问:“娘什么时候说过重新相看?再说我跟那姑娘见都没见过,就这么结婚也太……就算我乐意,人姑娘也不一定乐意。”

郑玉华当然知道陈桂花心里写的啥,但她没顺着弟弟的话说,不高兴道:“她有啥不乐意的?不过是个小学教师,错过了你她难道能找到更好的?”

“现在是新时代了,婚姻自主,当然应该你情我愿。”郑旭东说道,他是国家军人,要是逼迫一个小姑娘心不甘情不愿地嫁给他,那他成什么人了?

“是是是,但娘又没说要逼迫她,”郑玉华顺着说道,“先相看,相中了再结婚行吧?反正她也放假了,赶早不如赶巧,二十七号你们见一面吧。甭管她乐不乐意,见面了你亲自问她的意见,还是说你嫌弃人城里长大的姑娘太娇滴滴,面都不肯见?”

郑旭东想起下车时碰见的那姑娘,初看的确纤细柔弱,但她既然能跟林杏花吵架且不落下风,想必是个有主意的,并非那种娇滴滴的姑娘,便点头答应:“那就见见吧。”

第5章 郑家事(捉虫)

陈桂兰听说儿子愿意见林佩,高兴得合不拢嘴,转过身背着郑旭东使唤大孙子:“快,去你三奶奶家说一声,让她明天早点过来。”

林家这门亲事是郑旭东三婶林金凤牵线,她是林家咀的闺女嫁到郑家湾来。当初听说陈桂花要给侄子张罗亲事,便主动提起了林桃花。谁知道前面都顺利,后头却出了抱错闺女那档子事,以至于林金凤好阵子不敢上郑家的门。

但陈桂兰想着,不管亲事成不成,媒人都得请林金凤,这次相看都得大张旗鼓的来。

这样相看要是成了,也好说是两个孩子看对眼,跟林桃花没半分钱关系,免得林佩嫁过来一辈子受闲言闲语。要是不成,也怪不到他们郑家头上,这件事郑家是彻头彻尾的受害者,林桃花不讲信用走了,他们郑家却是守信的人,安排两个孩子重新相看了,只是他们不合适,总不能按头让他们过一辈子。

想到这里,陈桂花又嘱咐大孙子郑鸿博,让他去三奶奶家时别躲着人,周围有人最好。

郑鸿博已经十岁,虽然调皮捣蛋,但脑子灵活,一转就想明白了,立正敬了个军礼说:“保证完成任务!”

“这孩子!”陈桂花笑道。

……

林家房子不大,总共只三间屋,林二柱夫妻住左边最大的主屋,三个孩子住右边两间屋,前面宽敞些的屋子给了姐妹俩,林源住后面最小的屋子。

不过前面屋子放两张床、一张桌子也剩不下多少地方,原身带回来的箱子都是放在床位靠门的地方垒着。林佩把常穿的衣服放在上面两口箱子里,但今天日子特殊,她把箱子全拿下来,全部打开放在地上。

林佩从第一口箱子里拿了件黑色羊绒毛衣、一件红色呢子大衣,又从第二口箱子里拿了条黑色西裤,再从第三口箱子里拿出一条毛线裤。

这条毛线裤是原身养母亲手给她做的,她手工活不好,回城后又进了机关单位上班,忙碌得很,家里只原身受宠得了她亲手做的东西,其他孩子穿的衣裳都是外面买的。就是买衣服,给原身买的衣服料子也是最好最时兴的,冬□□裳随便一件拿出来都要大几十。

只是原身在家再受宠也抵不过血缘与猜忌,林桃花重生后连续给亲生父母写了几封信,一说抱错孩子是林家故意,她在林家备受虐待,日子艰难;二说林家为了富贵,逼迫她嫁给老男人。

一封又一封书信改变了原身养父母的态度,让他们从最初想接回林桃花,让两个姑娘当姐妹相处,渐渐演变成不顾原身的眼泪,狠心将她送回。

原著中,原身承受不住身体变故,郁郁寡欢早早逝去。这个世界原身去得更早,而她机缘巧合变成了这本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想到这里,林佩将那条毛线裤塞进箱子里,再从里面找了条带绒的保暖裤穿上。

换好衣服后,林佩坐到书桌前,打开窗户让外面明亮的光线照进来,对着镜子涂抹雪花膏,然后把头发梳平顺,戴上一个黑色光面的发箍,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差不多了便打开门走出去。

林杏花坐在门口石墩上嗑瓜子,听见声音扭头看了她一眼,轻哼一声又转过头去。

从镇上回来后她就一直这样,阴阳怪气的,还想找方翠兰告状说她偏心。林佩当时把给方翠兰、林二柱和林源买的衣裳拿出来,又说手上没钱,自己的衣裳都没买,演了场白莲花的戏码。

对比林杏花的贪心不足,方翠兰自然偏向林佩,连着前几天的气把林杏花狠狠骂了一通。林杏花被宠坏了,跟亲娘嚷嚷起来,林二柱听见后就把她揍了一顿。

林杏花挨了打,当着爹娘的面不敢抱怨林佩,只能在没人的时候哼哼两句。

跟她吵架林佩都不怕,难道还怕她哼哼?再说林杏花这狗脾气,生气了就非要让人知道,别人不痛快了她就高兴,别人高兴了她更不痛快。林佩把她当空气,她反而气得连续两晚翻来覆去睡不着。

林撇走进灶房,里面香味浓郁,方翠兰抬头说:“正好,赶紧叫他们起来吃饭!诶你这身衣服好,显气质。”

红色和黑色最衬皮肤,林佩肤色显得更白,眉眼更精致。毛衣领子包裹住林佩纤细修长的脖子,显出她美好的身条,让她看起来如天鹅一般。

“是吧?”林佩笑了声。

方翠兰见她脚上穿的是毛拖鞋,问道:“咋不搭双小皮鞋?我记得你有双带跟的。”

“我待会再换鞋。”林佩说着转身去堂屋,敲门把人都叫起来。

林源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屋里出来,看见林佩一怔:“姐,你今天真漂亮!”

“我还不是跟平时一样。”林佩抿唇说,“妈煮了米粉,你赶紧起床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