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物证,正是出次进入现场时搜集来的纸张碎片,以及复勘现场的时候发现的,用长脚钉钉起来的一摞论文残本。
复勘现场找到残本的一瞬间,也许是刑警的直觉,他就觉得有一种冥冥的预感告诉他这本东西和案情有一定的关联。可是在那之后他曾经翻看了这本论文无数次,却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
“哎……为什么要用英文写呢?”路铮一边重新翻开了面前的论文残本,一边郁闷地嘟囔。
他本来英语就不算好,管教授这本论文里面还都是些就算说中文他也听不懂的东西,看起来就更加崩溃了。本来有唐邵源和薛一维在,还能有小翻译帮帮忙,如今人手紧缺,两个人都被安排去辅助魏雄风了,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单打独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纸张被烧得有些脆弱,翻动的时候要异常小心。整个办公室里只有逐渐变暗的日光,和轻微的沙沙声陪伴着他。
“providedthat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weareconfidentto不认识the不认识不认识……”
路铮轻手轻脚地点着纸面,逐字逐句地确认着,嘴里跟着小声念叨。
“咦——!”
忽然之间一片英文字迹跳入他的眼帘。
心脏忍不住砰砰跳了起来。
虽然这几个单词他都不太认识,但是路铮敢确定,这部分内容他在什么别的东西上见到过!
在哪儿呢?在哪儿呢?快想啊!
“艹。”他忍不住低低骂了一句脏话,使劲儿按揉这自己发痛的额角:“该要你的时候什么用场都派不上!”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越是不想要发生的事情,它偏偏就是会发生。同理,越是想要想起来的事情,往往就越是想不起来。路铮疯狂在大脑里搜刮着所有案件相关的细节,越回忆却越是一片空白。
正在焦躁达到了顶峰的时候,揉着额角的手指忽然摸到了一小块微微起伏的皮肤。
是那块疤痕。
一瞬间,仿佛有一盆凉水倾倒在他的身上,立刻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