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死了(1 / 2)

明日未临 任秋溟 1348 字 23小时前

通红的酒液从酒瓶中被倒出,然后划着优美的弧线落入玻璃杯中。

两杯酒被放在雪白的餐桌上,房间的窗户外可以看到迷人的红月。

冰雪大地,群星璀璨。

这样的世界,并不让人感到开心。

反而是异常的惆怅。

与孤独。

“敬你一杯。”约翰史密斯拿住其中一杯酒,看着对面的罗兰,静静说道。

罗兰看着约翰史密斯,耸肩笑道:“我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敬我酒。”

“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值得被你敬酒的地方。”

“约翰史密斯长官。”

约翰史密斯笑了笑:“为我们彼此还活着而敬。”

“如何?”

罗兰点了点头。

为彼此还活着这个理由,真的应该举杯相敬。

乃至于应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两个人碰杯,满饮。

“好酒。”罗兰赞叹道:“如果这个时候,有牛排吃就更好了。”

“人类总是不知足的生物呢。”约翰史密斯笑了笑:“牛排没有,但是煎午餐肉有,微波炉转一转就能吃了,如何?”

“好啊。”罗兰点头说道:“那么我静候佳音?”

“很快的。”约翰史密斯说道。

用微波炉加热煎好的午餐肉是真的很快。

只需要十分钟的时间,约翰史密斯就把这一切做好了,端着盘子走过来:“你用刀叉还是筷子?”

“你一个海鹰人怎么会说用刀叉还是用筷子?”罗兰惊了个呆。

“那是因为路远和路瑶两位都是荒龙国人,更加习惯用筷子吃饭。”约翰史密斯笑着说道:“等他们回来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吃火锅。”

“很美味的。”

罗兰沉默了片刻:“你为什么要这样信任我?”

约翰史密斯看着他:“刚才你在看的是什么?”

“篮球赛。”罗兰回答道:“你们海鹰国的篮球水平世界第一,我小时候很喜欢,甚至曾经幻想过要去你们那边打篮球。”

“但是他们都死了不是吗?”约翰史密斯问道。

罗兰点了点头:“对,都死了。”

“我在学校的时候,我是橄榄球的四分卫,你知道四分卫吗?你不了解,好吧。”

“四分卫基本上就相当于足球游戏里面的十号,篮球里面的mvp。”约翰史密斯尝试用最粗浅的语言给罗兰解释道:“总之,四分卫就是整只橄榄球队中最出色的那个人,运动智商最高,身体素质也最强的那一位。”

“在大学里面,你篮球打得好不一定受女生欢迎,但是如果你是校队的四分卫,那么每天给你的鲜花与情书能够塞满你的课桌。”

“当然。”约翰史密斯笑了笑:“但是我其实最喜欢的是棒球,只是校队实在离不开我,哭着喊着抱着我的大腿希望我带着他们走向胜利。”

“我记得鲜花,记得阳光,记得那些掌声,记得那些欢呼的人们。”

“记得给你情书上那些优美的花体字,也记得站上冠军讲台的那一瞬间。”

“感觉自己就是全世界最成功的的人的错觉。”

“后来,我延续家族的传统进入了军队,就很少再打橄榄球了,但是我还是经常会看棒球的比赛。”

约翰脸上是充满着回忆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