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心里腹诽了江楚一阵,感叹着她这么高的个子却连这么简单的剑势都学不会,自己提着几乎有自己高的长剑又舞了一遍,抱着沈言璟挑衅似的问道:“这下你学会了么?”
江楚咬牙切齿。
她自然是会的,为了接近沈言璟,她已经是无所不用其极,却不想,沈言璟最后还是寻了这么个软刀子将她捅了回来。
沈言璟拍了拍竹隐的头:“江小姐,竹隐这么小的孩子都能学懂得剑势,江小姐却不懂,这着实有些说不过去。”
江火气的咬牙切齿,跺了跺脚转身走了!
小竹隐笑嘻嘻的向她娘亲比了个胜利的手势,陆千凉忍笑却又忍不住,比着口型对着一大一小道:“一个大混蛋,带着一个小混蛋。”
沈言璟也不甘示弱的比着口型回复了一句:“承蒙不弃本混蛋啊。”
对于自家夫君被旁人勾搭这件事,陆千凉也算是有经验。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但凡沈言璟路过长街,都是有十里香风相随的。齐王殿下原本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性子,陆千凉表示已经习惯了。
可自从二人在一起之后,沈言璟便杜绝了身边的一切艳遇。
沈言璟是个花心的人,他身边总是有无穷无尽的姑娘,数之不尽,看之不竭。
沈言璟也是个专一的人,他若是喜欢一个人,就会一心一意的喜欢。
在这期间内,绝对不会招惹旁人。
陆千凉道是不担心沈言璟真的被江楚勾走了魂儿,只是心中说不过去罢了。那种感觉,就像是明明应该是自己的东西,却被别人心心念念的放在心尖尖儿上。
当日授完了剑,一家人坐在饭堂里用膳,陆千凉亲自夹了一块排骨放在了沈言璟的碗里。
皇室子弟都有这样的通病,食素多过于食肉,就算是桌子上有肉食,沈言璟也不会多加一筷子。
只不过,若是陆千凉夹过来的,那便另当别论了。
排骨的油腻是沈言璟所不喜的,他也总是纳闷,为什么陆千凉能将如此油腻的东西吃的津津有味。陆千凉爱吃肉,几乎是无肉不欢。
特别是五花肉中间的那一层糯米肉,便是那一小层肉支撑了陆千凉整个人的精气神儿。
沈言璟得了好,自然也不会闷着,夹了排骨回给陆千凉和小竹隐。
竹隐看着自家爹娘腻腻歪歪,撇了撇嘴,继续闷着头吃饭。
倒是陆千凉,得了一块排骨就像是穷汉得了狗头金,别说多开心了。
很多时候,两个人的感情就是如此,并不需要宣之于口,只消一个小小的动作或是眼神,便能够理解到对方的心里所想。
陆千凉好面子,是从来不肯将喜欢放在嘴上说的。二人之间的情感交流,都是靠着沈言璟一个人没皮没脸的维持着。
好在沈言璟从来不同陆千凉计较,一个比自己的妻子还小两岁的丈夫,生生将自己活成了孩儿和孩儿他娘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