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清楚他是什么人,林耀不想多费口舌。
在他看来,叶国欢这种只会逞凶斗狠的人,是不适应这个逐渐完善的社会的。
而他依仗的从不是武力,武力只是保驾护航的工具,想发财你得动脑。
“三十万也不少了,你问问港岛市民,有几个有三十万存款的?”鸡心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看向刀仔,询问道:“刀仔,三十万如果到手了,你有什么打算?”
“我会留下二十万,剩下十万让人带回老家给我老爸。”
“我是老来子,生我的时候我爸都三十七了,这些年也没跟我享过什么福,我作为子女的,有义务让他过上好日子。”
刀仔此话一出,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
尤其是江氏兄弟,他们来港岛已经七八年了,一次家也没回过,闻声后哽咽道:“我们兄弟两个,都快忘记老家的样子了,记忆里最深的就是家里的那条黄狗,它看到我们就摇尾巴,扭着身子的摇,也不知道还在不在。”
看着失态的二人,众人有些莫名其妙。
生活就是如此,总有不经意的瞬间击中你的泪点。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看着抱头痛哭的两兄弟,刀仔心中柔和几分。
之前在他眼中,江氏兄弟是江洋大盗,杀人如麻,很有距离感。
现在看,他们也是人,有血有肉,如果有的选,谁愿意刀口舔血。
“晚上的事知道就行了,别往心里去,狼行千里始终是要吃肉的,哭一哭,笑一笑,明天还要为生活低头,改变不了什么。”
晚上,躺在客厅内的沙发上,林耀跟刀仔如此说道。
刀仔是个简单的人,没那么多花花肠子。
这种人立场不坚定,容易随大流,人云亦云,看问题只看表面。
“耀哥,叶国欢那么针对你,你不生气?”
刀仔答非所问,反倒问起了林耀。
林耀也没睡,躺在沙发上抽着烟,不以为意的说道:“叶国欢不必在意,他是个红脸汉子,有什么都写在脸上,反而容易打交道。以后见的多了你就会明白,真正难打交道的人,反而是冲你笑的人,这些人才是吃人不吐骨头。”
从始至终,林耀也没将叶国欢当成过对手。
一个人再怎么样,性格是不会变的。
叶国欢都二十多了,现在是什么样,估计十年后也是什么样。
他只是个猛将,冲锋陷阵可以,却永远成为不了智将,儒将。
吕布够勇吧?
不够还有西楚霸王。
他们是什么结局,都不怎么好吧。
充分说明了,猛将做不了明主,最多只能逞一时的威风,迟早要为别人做嫁衣。
“早点睡吧,明天就要行动了,我们虽然不用往前冲,只需要负责接应,可凡是就怕万一,没有好的状态怎么行。”
林耀将烟头丢掉,躺在沙发上闭目不言。
时间一晃。
第二天中午。
中午吃的是海鲜粥,蟹黄包,豺狼还特意去买了叉烧,显得很丰盛。
吃饱了才有力气做事,他们下午要做大买卖,一旦得手,立刻就会刷新港岛的犯罪记录。
大家吃的很慢,甚至可以用品来形容。
因为谁也不知道,吃了这顿还有没有下一顿,说不得,这顿就是大伙的断头饭了。
“吃饱了吗?”
“吃饱了。”
“好,出发!”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该去赚大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