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1 / 2)

这事儿吧,要是甫秀花偷着抓的,英子最多是私下审一审,问清楚怎么回事,该让她赔钱赔钱,该让她赔货赔货,悄悄的辞了就是了,现在闹这么大周围的邻居都来了,只能经官了。

派出所的人来了,这一屋子的人也就四散了,甫秀花、雪珍、英子、萱萱、圆子一齐到了辖区派出所。

警察一审问圆子就招了,之前的案子确实是她做的,派出所派了两个警员带她去她的出租屋里取赃物,英子也跟着去了。

圆子租的房子离服装城不算远,是那种几人合租四个人左右一间房间的“宿舍”,房子的环境称不上多好,也不算太差,服装城的女孩子们衣服鞋子都很多,堆得有点儿乱,圆子偷的那些衣服,全在属于她的柜子里锁着呢。

本来呢,要是就一件衣服,顶多只是警告,十件衣服属于惯犯,且要考虑一下案值了。

英子跟所长单独谈了谈,所长的意思是:“刘圆看身份证儿才二十,还挺年轻的,这件事我从个人的角度建议还是教育为主,当然了,以公事公办的角度,她这个够劳改的了。”

案值只是一方面,主要是累犯,惯犯,但是真为了几件衣裳就怕一个姑娘公事公办判劳改——

“所长,我想跟她谈谈。”

所长找了个女民警,把圆子带到了谈话室,自己避了出去。

圆子当时就给英子跪下了,“姐!姐!我求你了!我求你了姐!饶了我吧!饶了我吧姐!别跟我家里人说!”

刘圆到现在估计还没想到自己因为偷盗多次有被劳教的风险,她怕得是被家里人知道了,“姐!我家条件不好,我妈生我和我弟弟的时候坏了身子不能干活,我爸没手艺还得照顾我妈,在家里面种地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我弟弟还在上学呢!姐!你饶了我吧!”

“圆子,我去过你宿舍,你衣服首饰比我还多,鞋子在床底下都堆成山了,化妆品我都用不起,手机用得比我还好呢,跟我说实话吧。”

刘圆抽抽达达地说出了一部分的实话。

圆子的故事很简单,一儿一女的农村家庭,条件很一般,刘圆从十五六岁就出来打工挣钱了,挣得钱大半寄回了家里,供弟弟上学,供家里人花用。

十八的时候媒人上了门,嫁给了出彩礼最高的人家,刘圆“风风光光”地嫁到了婆家,可本来只见了两三次面的年轻人,又都是十□□岁的年纪,生活哪有不起冲突和磨擦的。

尤其刘圆见过外面的世界,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更不乐意一直困在农村,她想要出去打工,婆家的意思是生个孩子他们两口子再出去。

几次吵架冲突之后,刘圆被打了,她从婆家跑回了娘家,第一次她在娘家等到了公婆和丈夫的道歉,被接了回去,第二次被打,她在家等了三天,丈夫没来接她。

她妈说:“前院你二姐扔下孩子从婆家跑了,在大城市打工,回家的时候穿得可式样儿了!日子过得好着呢!她婆家肠子都悔青了!可是有啥用?”

于是圆子也跑了,她本来就在服装城做过,这次她又到了服装城。

只不过这次她不再是那个单纯的姑娘了,已经“嫁”过一次人,让她对这个世界多了些浮浅的了解。

尤其是她从别人嘴里知道了“真相”,她婆家的人去找过她,找不着她就跟家里讨要彩礼,被她妈骂出去了,她爸拿着镐追着人家跑出一里多地去。

口口声声说被婆家打跑了,要找她婆家要人。

她以为娘家是替她撑腰,没想到她过年回家的时候,家里又来了相亲的,妈一张口就是七万彩礼。

她之前的彩礼钱,已经变成了家里的四房大瓦房和弟弟上高中的赞助费,原来妈还想再要七万。

这次她跑了。

“姐,我真是就想穿点儿好的,吃点儿好的,再找个条件好对我好的对象……”

“可是这样花钱挺多的是吧?”

“我想嫁个城里人,城里人条件好的只会娶条件好的城里姑娘,我弟弟考上大学了,我不理我爸妈总得管我弟弟啊,我每个月给我弟弟一千块钱的生活费……吃穿啥的就更不够了。”

“那你之前在别家偷东西又是怎么回事儿?”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关于圆子的种种老板“关系网”里传来了无数八卦,包括之前的“受害人”的说法。

“我……我……我是被那老色鬼骗了!他说要包我,让我当小老板娘,提拨我当店长,每月单给我两千块钱花,还给我买房子……可把我骗到手就变脸了,不理我了,我就故意偷东西,他怕我把和他的事儿跟老板娘说,不敢吱声儿。”

直到圆子被老板娘抓了个现行儿,老板娘嫌磕碜没把事情声张出去,悄悄辞了圆子。

圆子就到了英子的店里,她在先前的店里养成了偷盗的习惯,到了英子这里没能忍住。

英子瞧着圆子,从心里往外叹了一口气,她仿佛看到了超低配般的自己。

圆子的悲哀又何偿不是她自己的悲哀。

自己从心里往外不愿意理自己的“家”人,想要逃得远远的,被找到之后,仍然忍不住想要“家人”。

那怕“家人”是买来的,她还是想要,这是何等的让人看不起,何等的卧槽!

“你啊,还年轻,以后的路怎么走自己心里有点儿数。派出所怎么处理你我不知道,我这篇儿翻了,你好自为之,以后别在这行干了。”这个圈子消息传递得很快,刘圆自己断了在这个圈子里的路。

英子跟所长说了不愿意追究,所长也就是批评教育了一下圆子,圆子低着头离开了派出所,扭过头看向英子时眼神里却充满了怨恨。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啊——

“你咋把她放了呢?咋地也得让她家里人赔钱啊!”甫秀花也没想过为了几件衣裳就把人怎么样,她的想法是农村的“朴素”法制观,孩子偷了东西大人赔,大人除了掏钱道歉之外,再当着失主的面暴打孩子一顿,失主觉得差不多了就过去拦着,给失主面子,这事儿也就两清了。

“她也挺苦的。”英子当着“家人”把圆子的事儿细说了一遍。

“没想到她还挺懂事儿的,知道给弟弟掏生活费。”甫秀花一边说一边瞅着英子,英子假装不知道她的话外话。

“她家里不是拿着她的七万块钱吗?她弟弟的生活费不应该她掏。”雪珍说道。

这种时候韩兆秋永远是在外面卖瓜,顺便参与聊天,“不管咋地偷东西就是不对!小姑娘偷东西让人抓住拿住了把柄下道的不知道有多少。”

周围的邻居不明就理过来问他,他就把圆子的事加加减减的说了,说得比评书还好听几分。

“英子,我听雪珍说你的服装店不是你个人的?”

“服装城的服装店也没几家就是一家的买卖啊。”英子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她早知道雪珍会把她的“底细”说给甫秀英听。“我主要是负责具体管理,大老板负责出钱出关系出人脉。”

“啊……你们老板人啥样啊?”甫秀花直接忘了英子是“合伙人”的事。

“我姐见过,人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