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提司在半个月前度过了他的110岁生日。
他生性低调,不喜喧闹,即便是重要的生日也是简单操办。不办宴席,不见生客,能赶来的学生们聚在一桌简单吃个饭,赶不过来的发电子信函贺卡给他,他就戴着老花镜一一翻阅了,简单写几句回应,后来眼睛看得酸疼了,就干脆只捡眼熟名字的回。
人活到这把年纪,要么追名逐利,用基因改造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要么就静待作古,就连米提司的得意门生都给他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只剩下他,没病没灾地老去,许多年轻时的执妄,也渐渐看的通透了。
任谁也想不到,米提司年轻那会儿是以暴脾气出名的,他的才能有多出色,脾气就有多差劲。
提起米德加皇家客座教授米提司,所有人都是一副又敬又怕的苦瓜脸。甚至就在二叁十年前,他还是一副不苟言笑,惹人敬畏的模样。
十几年前的一场变故,让米提司正式卸任客座教授的职位,退隐到边境小城,埋身于机甲理论设计。
也就从那几年开始,他从一丝不苟的形象变成了不修边幅的老者。
假如人有天不再在乎旁人想什么,也不再非要说服别人什么是对错是非,那么他就是真的老了。
这一天,米提司难得换上一套体面衣服,又把杂乱的头发梳理整齐,然后他把老花镜擦了一遍又一遍,戴上,唔,还是那么沉重。
管家已经被遣离,宅院的防卫系统也已经关闭,米提司坐在桌前,翻看起才收到没多久的一封信。
桌前的咖啡已经空了,又被续满。氤氲的热气上浮,投影出的信件内容一时模糊不清。
其实这封信米提司已经看了许多遍了。
他只是还没想好怎么回。
天还没亮,湿冷的晨雾覆盖整个街道,有人站在雾中,按响门铃。
米提司的声音平静,“进来吧,主院亮着灯的那间,门没锁。”
祁曜悄没声息地推门进来了,她在雾里走得久了,一进门就挟了半室的阴晦迷离的水汽,发梢也被打湿了一点,银色发丝根根落下,尤显垂顺。
她已经换了套雪白衣裳,依然是亦男亦女的款式,祁曜很少穿白,单纯是她嫌白色容易脏,而非她穿白不好看。
白衣银发,一双银中透蓝的清澈的眼,嘴角含着叁分笑,哪怕维持着少年扮相,也是个不染纤尘,冰洁渊清的少年。
着白衣的祁曜最像林歇,尤其是她刻意模仿林歇的神态,乍一看同林歇也能有个几分相像了。
米提司看着她的模样,一时间有些失神。
祁曜优雅十足地遥遥行了一礼,“我来早了。”
“瑰夏。”米提司朝她点点头,却道,“林星源有没有说过,你父亲生前最喜欢喝的咖啡就是瑰夏。”
祁曜下意识点点头,又想起来林星源其实并没有说过。他很少提及林歇的事。
管他呢,她今天就是来演戏的。
“我不想提他。”祁曜脸上浮起一点恼怒,看起来依稀有了小女儿的神态,“哥哥……他从来都是管束我,冷落我,还不顾我的意愿非要把我送去嫁人,他根本就看我不顺眼。”
祁曜并不打算继续把林歇的样子装下去了,她毕竟没有真正见过林歇,全凭感觉来,再继续模仿下去反而过犹不及。
毕竟对面的这个曾是林歇重要的恩师,是最了解林歇的人之一。
米提司只是看着他,那目光有点慈祥,也有年长者特有的洞察,他已经活得太久,真真假假的大半能一眼识出。
面前的确是林歇的孩子。
林歇的葬礼他没去,林歇女儿的消息他却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这还多亏了方熹,方熹曾不止一次请求米提司对林歇的遗孤照拂一二。
方熹说,林星源这孩子总喜欢钻死胡同,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自那件事后更是彻底关了自赎的生门,他不希望林星源铸成大错追悔莫及。
方熹还说,这小丫头自小缺乏社会约束,心有残缺,但终归是块璞玉,希望米提司能给她指一条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