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只有一盏豆大的油灯,煤油灯不比蜡烛,燃烧起来会有些烟尘气,看书信看得久了会十分累眼。沈言璟向来是速战速决的性子,绝不拖拉,手臂一揽将陆千凉圈在怀里,半抱着她看信,锦被下将自己的脚紧贴着她的脚道:“脚这么冰,明日京水出城,你记得写张方子让他给你抓几副补药回来。”
语声停了停,他抬眼,又问:“腿疼不疼?”
自从折剑山庄断崖下二人逃生出来,陆千凉摔断了腿,虽说被柯暮卿医好,可一见风总还是会有些痛楚。
人的身子是消耗品,每一次重伤都会留下不能愈合的痕迹,重伤断骨更是如此。陆千凉骨伤严重,更是拖着伤腿在雪地之中走了半日有余,能恢复成现在的模样已经是柯暮卿巧夺天工了,虽说痛楚,却尚且能忍。
“尚可,我现在一逢冬日差点儿将自己裹成一只棉花球,估计待到明年春天,我都提不动剑了。”陆千凉道。
沈言璟笑答:“那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到时候把你当成个金丝雀养在身边,每天只能看着我,看你哪里来的神气。等着,我去给你灌个汤婆子。”
言罢,沈言璟起身披衣,拢了拢胸前身后的长发推门而出。
魅惑的桃花眼勾人魂儿似的媚,日后若是没钱了,将他这张脸挂到勾栏院上去,也能卖个好价钱。开门之际,一阵风吹来,陆千凉窝在锦被上缩了缩,心中打着坏主意。
散落在床榻上的军务诸事驳杂,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若是在京城,这样的文件都到不了沈言璟的手里。陆千凉翻了几张觉得无趣,将信封拢了拢,摞做一摞。
京水整理文件,就像他的人一样,方方正正,刚直不阿,拢到一起便是一摞大小正好的方块纸。
小媳妇不愧是小媳妇,一个京水抵得上半个齐王府的下人好用,除了生娃什么都会。日后她和沈言璟离京,放在私宅上当个管家也不错。
陆千凉拿起成摞的信件,打算先放在床头,却有一笺偏小些的信封落在锦被上,一丝不苟的方块字,宛若活字印刷印出来的描本,墨迹犹香。
陆千凉认得,那是沈季平的字。
沈季平对写字有着独特的执着,一张信笺每个字排下来,大小走向都一模一样,一眼扫下去颇为工整。若是一张纸上有一个字写的不和他的要求,他甚至会废弃整张纸,只为了自己看的舒服。
好在那人握笔的手极稳,很少出现错处。若是放在陆千凉的身上,每月光纸笔的支出,就要多算上一份银子。
而今沈言璟与沈季平远隔离阳两地,沈季平怎会寄来书信?
沈言璟刚走,灌汤婆子用不了太多的时间,陆千凉飞速拆开手中的信件,匆匆扫了一眼。豆腐块般的字迹铺展开来,却是一封约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