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车,去皇宫。”沈言璟理了理衣袖,换了身干净利落的常服吩咐道。
不得不承认,常年身居高位的人就连说话都带着三分的贵气。这种贵气不是金贵的贵,而是宛若玉石一般温润良白的贵。
人言,为官三代方知吃饭穿衣,想沈言璟就是这样的人吧。陆千凉坐在椅子上单手托腮望着沈言璟向腰上挂玉佩的动作,心里如此想到。而她就不行了,从小在折剑山庄长大,纵使是后来嫁了沈季平成为皇亲国戚,也到底改不了身上的那股子俗气。
就比如说,她腕上带着的这双双跳脱。在沈言璟眼中,乃是一对上好的血玉镯。而在她的眼中,却是一对随时会因为他的不小心碎掉的票子!
陆千凉长长的叹了口气,翻了个白眼。
“我带你入宫面圣,正好一起去宁王府探病。闻说宁王自下朝堂便高烧呕血,现在还下不得床,咱们探寻宁王府的理由倒也充分。”沈言璟路过铜镜前,瞄了一眼自己现在的装扮,突然坐下摘掉了束发的紫玉冠向她招手道:“千凉,过来替我束发。”
“凭什么!”陆千凉愤愤的放下手上的茶盏,拍掉了衣上的糕点沫子道:“自己不会啊!”
沈言璟头也不抬的开始选发带了:“那怎么能一样?往日里宁王仗着有媳妇故意气我,今日我好不容易可以扬眉吐气了,自然也要气一气他。”
陆千凉偏着头想了想,认为有理。
他选了一条红色的发带,是大红色的,微有些张扬。不过也没什么,他本来就是张扬的性子,一身黑衣配上这样的发带再合适不过。
陆千凉拾起桌子上的象牙梳,一下下的梳理着他的发丝,将之拢到一处后,又以发带系于脑后,倒是个干净利落的发型。
京城之中,凡是有些家底的男子都是玉冠束发,不济些的便在头顶盘一个髻,在以一根簪子固定。唯独昔年沈言璟打马回京之时,黑衣华服发带束发,恣意且不羁,引得城中男子争相效仿,倒也成了风尚。
事实证明,这种发型当真是有可取之处的。瞧沈言璟原本就生的俊俏,那些板正的玉冠配他倒是有些落了俗了,不如一根简单的发带温雅。
陆千凉满意的点了点头,理了理他额角的碎发使之自然垂下,又梳了梳垂散下来的发丝。沈言璟也颇为满意,随手从柜子里取出了一块羊脂玉佩,塞到她的手里道:“赏你了。”
“呸!”陆千凉瞪他:“你当是在勾栏院啊!”
沈言璟笑嘻嘻的仰头看她,将玉佩挂在她的腰侧,又亲自选了条披风给她搭在身上裹紧:“好了好了,一会儿悠着些,切莫殿前失仪。”
马车轻车熟路的驶进皇宫,一路上,宫女太监和往来御书房的大臣们皆挑着眼望着这位未来的“齐王妃”,心中纳闷着,是谁家的姑娘这般神奇,竟能引得两位王爷皆为其折腰。
这不望还好,一望便是心下一惊。
离阳王朝女子以温柔柔弱为美,可这位姑娘,身量颇高,身姿挺拔,不似旁的女子怯懦含羞,一动一行皆是骨子里透出的利落俊雅之气。